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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砂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

时间:2022-07-18 18:24: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烘干砂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供大家参考。

烘干砂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莱阳市安泰石墨矿加工厂烘干砂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山东省(自治区)烟台市莱阳市吕格庄镇大梁子口村村南 700 米

  地理坐标 (N:36.821 度,E:120.662 度)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039 其它建筑材料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 料制造 303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总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比 (%)

 15 施工工期 3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

 700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 2 —

 1 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2 、与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 [2021] ]7 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莱阳市吕格庄镇大梁子口村南 700m,符合项目建设布局和用地规划,地域开阔。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内,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及《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 号)要求,落实“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其 (1)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他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鲁环发[2016]176号),项目所在 符 地不在莱阳市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为烟台莱阳五龙河合 性 -沐浴水库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B1-08),最近距离约590m, 分 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本项目与烟台市生态红线保护区位置关系图见附析 图5,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噪声为2类,地表水 Ⅳ 类,地下水III 类。

 本项目废气经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设置在车间内,经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外排;综上,项目排放污染物经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不会改变区域原有的环境功能,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水、电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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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莱阳市吕格庄镇一般管控单元,项目不属于准入清单中禁止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与生态管控区关系见附图6。

 表

 1 1- - 1 与吕格庄镇一般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情况

  空间布局约束 1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 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 见》要求管理。

 2 、一般生态空间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 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限制开发区域管理相关规定。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控制、 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 可等环保制度。鼓励新、改、扩建箱目大 气污染物实行区域减量替代,持续降低大 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2、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 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 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 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 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 许可等环保制度。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 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 标后回用,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 境风险 本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较低。并制定了完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 降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 发生的概率

 符合

 — 4 —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公

 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提高了水的重复利用 率。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 3 、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 (鲁环字〔2021〕58 号)符合性分析 表

 1 1- - 2 与鲁环字〔 2021 〕 58 号文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 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 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 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 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 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

 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用工艺及设 备不属于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

 符合 2、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 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

 集约化发展。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不属于“散乱污” 项目。

  符合 4、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 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在“五个不批” 范围内,且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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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 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 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

 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

  5、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 职责分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强化 对项目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能耗、用地标 准、环境等的论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

 办理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

  项目建设前对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能耗、用地标准、环境等进行严格的论证。

 符合 强化日常监管执法。持续加大对违反产业政策、 规划、准入规定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 度,坚决遏制“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散乱污”项目做到早发 现、早应对、早处置,严防死灰复燃。

 项目在未通过审批前不进行建设。

  符合 (2)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 〔2019〕112 号)符合性 表

 1 1- - 3 与鲁环发〔 2019 〕 112 号符合性分析表

  整治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

 情况

 1、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 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 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 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 驶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格落实《山东省城 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十个必须”》,对城市建

 成区渣土运输车辆经过的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

 本项目对砂子运输车辆苫 盖严密防止运输途中遗撒、泄漏。

  符合 2、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物料运输应采用车厢密闭或者覆盖,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厂区 出入口应配备车轮清洗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 措施。物料储存应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应

 设有喷淋装置。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系统

 本项目对砂子运输车辆苫盖严密防止运输途中遗撒、飞扬。厂区出入口配备冲洗平台,用于车轮清洗。本项 目上料系统密闭运行,生产

 符合

 — 6 —

 应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 统应同步运行,确保废气有效收集。上料系统、

 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或者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

 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同步运行。上料系统、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或者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 或者检修时,即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 完毕后投入使用。

 3、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业企业堆场料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厂区路面硬化,采用防风抑尘网或者封闭料 场(仓、棚、库),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港口、 码头、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应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等防治扬尘污染 措施,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

 本项目不设露天堆场堆料, 厂区内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

  符合

 4、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格 按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符合 (3)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0 号)的符合性分析 表

 1 1- - 4 与鲁政发〔 2020 〕 30

 号的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 况

  加强物料 运输、装卸环节管控 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

 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

 本项目对砂子运输车辆苫盖严密防止运输途中遗撒、泄漏。

 符合 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 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

 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平 台,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

  符合 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

 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

  厂房内道路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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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生产环节管控

 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

 项目设备密闭化水平较 高,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较少。

  符合

  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 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

 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

 投入使用。

 符合 (4)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关于莱阳市砂石加工项目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分析 表

 1 1- - 5 与莱阳市砂石加工项目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 况

 原 料来源 涉及石子、砂石加工的项目原料须为莱阳市境内已取得合法手续的现行有效的矿产资源作为来源(砂资源量不低于 50 万方、矿石资源不低于 50 万吨)。以矿 山修复等项目为原料来源的只允许配套一家石子加工及机制砂企业。

  本项目尾矿砂来源为厂内原有石墨采选项目,已取得采矿许可证,保有矿石量为 84.3 万吨。

 符合

  环 保要求 1

 所有物料须采取全封闭料仓储存,原 料、产品库存能力须与生产规模相匹配, 禁止露天堆存; 2

 生产区全封闭,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生产用物料于封闭车间内分区存放,上料口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并配套水喷淋系统,输送走廊全封闭。所有加工工序须建在封闭车间内; 3

 设备清洗废水、混凝土作业区地面冲洗水、车辆清洗废水、罐车清罐废水、洗砂废水等生产废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禁止排放; 4

 厂区及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

  物料封闭储存,生产车间全封闭,由于原料尾矿砂含水率较高,不易产尘, 上料口不设水喷淋系统, 采用封闭传送带,振动筛顶部加盖过滤棉,所有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厂房内道路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项目对砂子运输车辆苫盖严密防止 运输途中遗撒、泄漏。

 符合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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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内规范建设车辆清洗平台,出场车辆及时冲洗,运输车辆全覆盖; 5 营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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