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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16篇)

时间:2022-12-06 08:36:02 来源:网友投稿

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16篇)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工作成果,调动社区各族群众共同参与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16篇),供大家参考。

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16篇)

篇一: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工作成果,调动社区各族群众共同参与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中、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宗教、维稳舆论气氛,为群众营造和谐、文明、稳定的社会环境。社区开展对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宣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到达了开展此项活动预期的目的,现将此次开展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气氛。

  二、结合实际,务求实效

  为了扩大宣传、扩大影响,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和质量,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深入开展以下工作:1、召集居民参与到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宣传及检查工作中;2、是对辖区进行宗教宣传及检查;3、是对辖区进行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工作大检查;4、是全面深入辖区了解情况,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排查活动;5、是深入辖区入户访查和外口登记工作;6、是组织人员以步巡、车巡的形式进行巡逻以减少案件的发生。

  通过此次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的广泛开展,不仅拉近了社区与居民的关系,而且使广阔人民群众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同时也提升了各族人民对非法宗教的知晓率,增加了广阔人民群众自觉参与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推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工作。

  三、维护社区稳定,做好平安防范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辖区的稳定工作,我社区成立了重点人员监控小组,定期上门走访及对其邻居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其动向,发现问题进行处理解决,对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通过宣传依法治理非法宗教知识及入户检查等形式,将宗教平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极大的提高了社区居民平安防范意识。

篇二: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去极端化学习个人心得体会

  通过今年的集中学习,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通过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到教育系统的重要性。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在依法管理、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优良的社会环境。但受国内外各种复杂因素影响,部分地方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多发频发.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活动加剧,成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活动基础.宗教极端思想的泛滥,已经对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现实危害.

  我们要精通自己的业务和专业知识,还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好有关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否则,就不能很好地教育学生。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要进一步加深对宗教的本质和“三股势力"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图谋的认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判断和处理宗教问题,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认识形态领域是无形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无论如何在目前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进行抵御和防范极端思想是我们目前必须要做好、做透、做全的一项艰巨工作。我们每一位教职工在此项工作当中态度要明确、工作要细致,才能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严打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雅前进、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通过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决策、判断和安排部署上来。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是境内外“三股势力"蓄谋已久组织的反民族、反人类、分裂祖国的犯罪暴力事件,严重破坏民族团结,扰乱了**各族人民的正常生活。当前反分裂斗争的严峻形势,要求我们保持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强化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认识,时刻绷紧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弦,扎扎实实将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到实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好民族团结,维护好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篇三: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开汉族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也互相离不开各少数民族也互相离不开各少数民族也互相离不开时刻铭记这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时刻铭记这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时刻铭记这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已成为我们神圣的职责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仁们:

  大家好!

  能有机会参加这次演讲比赛,我感到无比荣幸和自豪,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去极端化,人人争当践行者》。

  回首过去,1840年鸦片战争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到了清朝,闭关锁国,帝国主义的入侵、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日本侵略者的侵华战争,使祖国母亲千疮百孔。落后于世界100年,这些耻辱让我不曾忘怀而且铭记于心。

  还看今朝!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让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从神舟一号的发射成功到神舟九号的发射成功更让中国在世界之林站稳了脚跟;这一切,都归功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

  展望未来,人民的生活会更加富裕,社会一定更加和谐,国家一定更繁荣富强。

  中华民族,多么神圣与伟大的名字,它是一个五千年文化熏陶的民族。坚强、独立、不服输,团结,奋进??这些词,用来形容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再适合不过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也互相离不开”,时刻铭记这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已成为我们神圣的职责。

  但是最近**发生多起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其共同特点是暴恐团伙均带有宗教极端色彩。暴恐事件表面上是暴力恐怖团伙作案,实质是伊斯兰极端宗教思想扩散的结果。

篇四: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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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经批准,严禁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二、严禁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三、严禁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四、严禁利用参加婚礼、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普”等机会,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六、未经批准,严禁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储蓄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七、严禁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式为借口涉群众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八、严禁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出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九、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十、未经批准,严禁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十一、严禁非法开设讲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学员十二、未经批准,严禁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十三、严禁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祝圣十四、严禁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十五、严禁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十六、严禁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十七、严禁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预防治病等为名,进行传教活动。十八、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十九、未经登记和批准,严禁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控寺院二十、未经批准,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二十一、严禁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二十二、严禁非法使用卫星地而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二十三、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收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二十四、严禁擅自组织、参加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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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露暴力恐怖罪行遏制宗教极端思想1、影响**稳定的主要危险是什么答: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2、什么是民族分裂主义答:民族分裂主义是以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为目的的反动政治主张,反动社会思潮和反动现实行为3、什么是宗教极端势力答:宗教极端势力是指披着宗教外衣,企图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山东宗教款辐射的反动势力4、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中要严厉打击的“三种人”指什么答:指民族分裂主义的骨干分子、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暴力恐怖犯罪分子5、我国婚姻法规定,哪些情形下婚姻无效答:(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6、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点人群有哪些答: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危安类**在教人员7、逼迫中小学生学经、做乃玛孜是什么行为答:国家教育明确规定,在校学生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凡是逼迫学生去学经、做乃玛孜等活动是违犯国家法律的违法行为,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8、什么是非法“台比力克”活动答:非法“台比力克”是非法宗教活动的一种,主要是没有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人,以讲解“古兰经”为幌子,在宗教场所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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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是宗教和谐最大的威胁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主要内容1、神权政论,鼓吹再整个世界建立伊斯兰政权是真主给我们指引的唯一理想,除真主之外不服从任何政府,目的就是推翻世俗政权,监理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2、宗教至上论,主张要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定、衡量和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排斥一切世俗观念,排斥现行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及现代文明成果等。3异教徒论,煽动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员都当作异教徒和叛教者,对所谓异教徒采取戏弄、嘲讽、孤立、恐吓,以至用极端、恐怖手段予以残害。4、圣战论,主张以圣战来实践主命,以武力推翻政府,用各种暴力恐怖手段加害于广大人民群众。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表现为组织、策划、参加伊扎布特、依吉拉特等宗教极端团伙组织活动;鼓吹圣战组织、策划、实施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宣扬以《古兰经》为根本大法,以宗教为掩盖,抵制或干预国家司法制度和行政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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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我校严格落实县教育局党委下发的去宗教极端化相关文件要求按照预防期治疗期康复期这三个阶段扎实开展工作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活动形式认真学习了去宗教极端化26种表现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认识要求每名教职工对照自己的言行查摆出自身在安全稳定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隐性问题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去宗教极端化整改方案有效规范了教师的行为给学生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

  去极端化汇报材料

  去极端化汇报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焉耆县第一小学全体师生对各位领导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去极端化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指导我校各项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我校去极端化工作向各位领导、专家做以汇报,请多提宝贵意见。一、基本情况焉耆县第一小学始建于1934年,是焉耆县具有80年办学历史的一所学校。校园面积30618平方米,建筑面积15340平方米。学校现有48个教学班,学生2197人,其中有双语班9个,双语学生329人;教职工162名,其中双语教师有22名。专任教师146人,高级教师14人,一级教师79人,二级教师46名,小教三级1名。一直以来,学校以教师发展,学生成才,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秉承一笔一画写好字,一生一世做真人的校训,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为育人目标,努力践行诚信求实自主和谐的校风、铭责修身博爱善导的教风、乐学会学勤学博学的学风,倡导全体师生努力做到择善人而交、择善书而读、择善言而听、择善行而从;立足于写字课题、读书活动、社团活动、家长学校模式等特色的实践和探索。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校园环境和硬件设施得到了根本的改变,积极发展校园文化年校园文化提升年活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德育工作、常规管理、艺术教育、教育科研等方面均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红旗大队、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自治区德育示范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课改实验先进校、自治区写字课题实验优秀学校、自治区模范教工之家标兵、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校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州民族团结先进单位、自治州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自治县‘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成为州、县同类学

  校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校,充分发挥了其示范作用,赢得了家长、学生和社会的好评。2017年初学校近6000平米的综合教学楼将竣工使用,各大功能室和心理咨询室将会以崭新的面貌发挥它特殊的育人作用,将成为孩子们学习成长的摇篮、教师展示才华的舞台。

  二、去极端化工作具体做法一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去极端化的各项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次活动方案,活动领导小组,抓好思想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安排部署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动教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去宗教极端化”教育活动我校是分两个层面开展的,一个是教师层面,一个是学生层面,在这项活动中我们又通过“小手牵大手”走访活动把它延伸到家庭,让家长也融入到去宗教极端化教育活动中,认识到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他有什么危害,以及为什么要去除宗教极端思想等,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教师这个层面我们是这样开展的:首先是校领导先行一步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研究制定是和我校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去宗教极端化”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启动这一活动,发动教师自觉参与“去宗教极端化”活动中来,发挥教职工示范引领的作用。二、加强学习,提高“去宗教极端化”的'思想认识。我校严格落实县教育局党委下发的“去宗教极端化”相关文件要求,按照预防期,治疗期、康复期这三个阶段扎实开展工作,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活动形式,认真学习了“去宗教极端化”26种表现,“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认识,要求每名教职工对照自己的言行,查摆出自身在安全稳定、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隐性问题,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去宗教极端化”整改方案,有效规范了教师的行为,给学生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三、在案例中学习,在学习中警醒,通过学习再教育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言行举止。一是我校重点对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国家犯罪事实的通报,让教职工们看清他的真面目、认清他的本质,认识到他的行为是违法的,进一步明确教职工的自身职责,深刻认识到作为一

  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我们是在为谁培养人,怎么培养人,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二是深刻揭批“5·22”“7·09”、“7·28”等暴-力恐怖案件的真-相,认清暴-力****的丑恶本质,让教职工知道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化思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

  深入开展亮观点表态度发声亮-剑活动,积极传递正能量。组织教师到法院召开的公判警示教育活动,警醒教职员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己,教育好身边的人、子女和亲戚朋友远离宗教极端思想,从不穿吉里巴甫服,不留大胡须、不戴面纱、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方面来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的侵蚀。

  《去极端化汇报材料》

篇六: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以德立校全面育人

  ——焉耆县第一小学去极端化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焉耆县第一小学全体师生对各位领

  导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去极端化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指导我校各项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我校去极端化工作向各位领导、专家做以汇报,请多提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焉耆县第一小学始建于1934年,是焉耆县具有80年办学历史的一所学校。校园面积30618平方米,建筑面积15340平方米.学校现有48个教学班,学生2197人,其中有双语班9个,双语学生329人;教职工162名,其中双语教师有22名。专任教师146人,高级教师14人,一级教师79人,二级教师46名,小教三级1名.一直以来,学校以“教师发展,学生成才,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秉承“一笔一画写好字,一生一世做真人”的校训,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为育人目标,努力践行“诚信求实自主和谐”的校风、“铭责修身博爱善导”的教风、“乐学会学勤学博学”的学风,倡导全体师生努力做到“择善人而交、择善书而读、择善言而听、择善行而从”;立足于写字课题、读书活动、社团活动、家长学校模式等特色的实践和探索.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校园环境和硬件设施得到了根本的改变,积极发展“校园文化年”“校园文化提升年”活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德育工作、常规管理、艺术教育、教育科研等方面均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红旗大队”、“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自治区德育示范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课改实验先进校”、“自治区写字课题实验优秀学校”、“自治区模范教工之家标兵”、“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校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州民族团结先进单位"、“自治州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自治县‘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成为州、县同类学校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校,充分发挥了其示范作用,赢得了家长、学生和社会的好评.2016年初学校近6000平米的综合教学楼将竣工使用,各大功能室和心理咨询室将会以崭新的面貌发挥它特殊的育人作用,将成为孩子们学习成长的摇篮、教师展示才华的舞台。

  二、去极端化工作具体做法

  一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去极端化的各项文件精神,结合我校

  实际,特制定此次活动方案,活动领导小组,抓好思想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安排部署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动教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去宗教极端化”教育活动我校是分两个层

  面开展的,一个是教师层面,一个是学生层面,在这项活动中我们又

  通过“小手牵大手”走访活动把它延伸到家庭,让家长也融入到去宗

  教极端化教育活动中,认识到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他有什么危害,

  以及为什么要去除宗教极端思想等,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教师这个层面我们是这样开展的:首先是校领导先行一步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研究制定是和我校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去宗教极端化”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启动这一活动,发动教师自觉参与“去宗教极端化”活动中来,发挥教职工示范引领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去宗教极端化”的思想认识.我校严格落实县委县教育局党委下发的“去宗教极端化”相关文件要求,按照预防期,治疗期、康复期这三个阶段扎实开展工作,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活动形式,认真学习了“去宗教极端化”26种表现,“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认识,要求每名教职工对照自己的言行,查摆出自身在安全稳定、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隐性问题,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去宗教极端化”整改方案,有效规范了教师的行为,给学生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

  三、在案例中学习,在学习中警醒,通过学习再教育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言行举止。一是我校重点对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国家犯罪事实的通报,让教职工们看清他的真面目、认清他的本质,认识到他的行为是违法的,进一步明确教职工的自身职责,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我们是在为谁培养人,怎么培养人,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二是深刻揭批“5·22”“7·09”、“7·28”等暴力恐怖案件的真相,认清暴力****的丑恶本质,让教职工知道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化思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

  深入开展亮观点表态度发声亮剑活动,积极传递正能量。组织教师到法院召开的公判警示教育活动,警醒教职员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己,教育好身边的人、子女和亲戚朋友远离宗教极端思想,从不穿吉里巴甫服,不留大胡须、不戴面纱、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方面来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的侵蚀。

  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去宗教极端化活动,进一步坚定教职工的政治立场。一是学校充分利用宣讲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及“反分裂、反渗透”教育,为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区别,进而为明确政治立场、坚守维护民族团结阵地夯实了基础。二是高度重视重点人员子女、被打击人员子女、家庭宗教氛围浓厚子女、学困生、孤儿这“六类学生"的教育监管工作,并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以传、帮、带、辅的帮教管理工作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为我县社会稳定做出一份贡献.学校通过开展大走访和平时家访活动深入到每个孩子的家中,了解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的同时积极与社区联系,并主动到社区对证,通过班主任核实、心理健康辅导等措施,对这六类学生进行了全面及时的摸排登记造册,了解掌握他们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登记,特别针对严打以来部分被打击人员子女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了解掌握。

  五,我校是城镇学校,但是双语家长情况比较复杂,宗教氛围比较浓厚,学校利用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努肉孜节,“清明节"等主题活动,让家长走进学校,参与学校活动,跟孩子一起接受去宗教极端化思

  想的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家长对非法宗教活动及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认识。原来学生也发生过带头巾现象,现在师生仪容仪表规范,无一人着奇装异服,无一例戴头巾的现象。还通过大走访活动和平时的家访活动,积极发挥每个教职工的宣传员和信息员作用,对每一个学生及家庭成员情况做到“四清四掌握".

  六、多措并举让“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入脑入心,践行于行动.通过电子屏、校园广播、“班班通”、黑板报、宣传栏、书法、绘画、手工作品、手抄报等能看得见、摸得着的,感受得到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氛围。对教职工的手机、电脑、多媒体卡进行突击检查,我校没有发现一例持有非法音像视频的教职工。

  七是结合全县开展的千名教师、万名学生“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签名仪式和发声亮剑活动,进一步表明政治立场,增强师生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的防御能力。

  八、以“是个三分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增强学生“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认识.为丰富“维护民族团结,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促进集中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校积极开展“五起来”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讲座、举办红歌比赛、读书活动,观看《闪闪的红星》、《毛泽东》、等红色电影、》等爱国主义影片,并撰写观后感,让师生充分感受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争取新中国成立的艰难历程,进一步认识民族团结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组织了一次“去宗教极端化”主题演讲、开展一次“去宗教极

  端化”征文大赛、知识竞赛、展一次民族团结手拉手”融情教育活动、举办一次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家长、学生、教师"双语节“文艺活动.组织学生“少儿艺术节”,书法、绘画、口语、文艺汇演等比赛活动强化教育成果,并依托“道德讲堂"平台组织师生开展“去宗教极端化”主题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未成年人“向国旗敬礼”周一献礼活动,以升国旗仪式为契机,组织师生举行升旗仪式。通过国旗下讲话、国旗下誓词等教育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的思想认识,引导各族青少年学生尊重知识、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侵蚀;充分发挥校园小广播、班班通宣传教育作用,以校园广播、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加强对师生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等思想理论教育。拓宽对爱国主义教育的渠道,进一步强化对祖国文化的认同。

  九,我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每月到学校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通过讲述一些发生在我们境内和身边的鲜活案例增强师生的普法意识.通过普及法制知识、建树法制观念,淡化了宗教氛围的影响,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并取得了良好的教化作用.总之,我校在维护民族团结“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意识领域的的反分裂防渗透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撮而就,也与上级的要求、领导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稳定工作制度,借鉴好的经验做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力争把我校“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更扎实,使我校“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篇七: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75种宗教极端心得体会

  篇一: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心得体会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心得体会字体:大中小20XX-11-1720:13:00公告:旗帜鲜明反对宗教极端思想让现代文化成我们共同追求各位领导,同事们:根据党委对这次集中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我积极参加了学校和党政办公室党支部全部集中学习和讨论活动,通过认真学习牛书记动员讲话、研读辅导材料、聆听专家讲座、参与讨论交流,使我受益匪浅,感慨万千。作为一名从事宣传工作的干部,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我们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看清敌人的险恶用心,保持高度警惕,时时刻刻都不能有丝毫松懈,确保取得最终的胜利。现在,我结合在集中教育活动中的思考和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向各位领导和老师们汇报一下我对旗帜鲜明的反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认识。**留给全国人民的印象就是一个歌舞之乡,这里的人

  们热情好客、善良友爱,可是近年来却出现了不少杂音:不许唱歌、跳舞,不让看电视、看电影,不让穿戴现代服饰,小卖部不让卖烟酒,婚礼不让有笑声,葬礼不让有哭声??,宗教极端思想在**开始蔓延,在南疆甚至有不断扩大之势。今年发生的一系列暴恐案件,从昆明暴恐事件到乌鲁木齐4?28、5?22暴恐案件,以及前段时间发生的莎车7?28和喀什7?30暴恐案件,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事件的背后都隐藏着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子。这伙暴恐分子肆意歪曲宗教教义、蛊惑信教群众、煽动仇恨和杀戮、残忍杀害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无辜群众??铁的事实和血的教训也一再说明,宗教极端思想就是要打着宗教的幌子,驱使、控制、愚弄信教群众,这已经成为境内外“三股势力”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主要手段。这些非法行径漠视基本人权、践踏人道正义,挑战的是人类文明共同的底线,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现在宗教极端势力这股逆流抬头,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维吾尔族群众不适应各行各业的转型要求,形成了被边缘化的感觉,被宗教极端势力所利用。**社会一直是世俗化的状态,坚持世俗化也是思想解放的过程。人的衣食住行和基本的生存只有融入世俗化生活才能实现,只有融入现代化生活才能发扬民族文化、提高生活质量与国家、世

  界同步发展,以宗教教义来作为行为的唯一准则进行是非判断是狭隘极端的,也是违背法律的,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大力开展文化活动,打开普通人封闭的生活圈子,使之与外界发生广泛联系,接触更多现代化思想。我们不能拒绝现代化,不管现代化会带来什么陌生的东西,不管现代化使我们产生哪些不安,拒绝现代化我们就被世界边缘化了,被国家边缘化了,拒绝现代化我们就会永远贫穷落后愚昧下去,就是自绝于时代,自绝于未来。有谁喜欢没有色彩的黑白世界?有谁喜欢没有歌舞与欢笑的生活?世俗化生活是每个民族必然的、最为顺其自然的生活,宗教信仰作为一种精神需求,它可以引导人们走向真善美,但它绝不能过多地去干扰人们的世俗化生活,更不能否定与抹杀世俗化、现代化生活的内涵。生活在**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强烈的愿望,希望发出自己的声音,同**各族群众一道,与宗教极端和民族分裂分子作斗争。世俗化的宗教是宗教新的发展方向,它更贴近现代人的思想和生活,我们应该坚决提倡世俗化发展、世俗化的教育、世俗化的健康生活态度。“信仰的本质就是正行”,乌鲁木齐火车南站爆炸案发生后,11名维吾尔大学生拍案而起发表《我们,不会再沉默》公开信,引用先知圣训强烈谴责暴恐分子滥杀无辜的罪行已彻底失去了宗教崇尚的善德底蕴,给民族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沉重的灾难,呼吁“维吾尔

  同胞勇敢地站出来,抵制邪恶极端,与极端思想作斗争”。这一正义之声,激起了**各族人民的强烈共鸣,反映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拥有悠久灿烂的民族文化,**各民族之间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相互学习,使各民族文化相互交融,人们谈及**,最先提到的就是“**是歌舞之乡”,我们**的歌舞使者走出去,他们的一言一行,他们的穿着打扮,他们的精彩表演,无不受到世界各地人们的赞叹。现在的**正处在现代文明高速发展的时期,科学发展也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我们坚决不能允许宗教极端分子打着宗教的幌子,破坏我们已经拥有和正在发展的世俗化、现代化的生活。当前,自治区党委鲜明地提出了“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具体战略选择,把现代文化置于引领全局的特殊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现代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推动事业发展的作用,就是要用现代先进文化引领整个**的社会进步。这个战略是非常正确的,有了现代文化的引领,**的发展才有出路,从历史来看,只有走世俗化发展道路,只有走现代文化引领的道路,各民族才能融合发展和团结,百姓才能过上稳定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大力培育维吾尔族知识分子、党员干部、各级各类学生中拥有现代化思想的和适应现代化生活方式的引领者,让他们去大力宣传**的发展,宣传全国各族人民尤其是全国19个省市对**的无私

  援助,让大家都可以看到**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让大家都可以感受到党和国家在关心**,全国人民在合力祝福**,以他们的影响力引导群众实现人的现代化,帮助他们认识到宗教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宗教信仰是私人领域的活动,人的一生更重要的是实现延续社会、家庭幸福和个人和谐而全面的发展。光明前进一分,黑暗便后退一分。今天的**大地上,改革发展的大势不可阻挡,“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共识日益深入人心,面对宗教极端思想和恐怖主义的侵害,我们只有勇于亮剑、敢于担当、善于引导,才能在这场正义与邪恶、文明与愚昧、法治与犯罪的艰苦斗争中不断取得胜利,为抓住和用好历史机遇,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篇二:识别宗教极端活动基础知识识别宗教极端活动(75种具体表现)基础知识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是我们要遏制和打击的对象。**的宗教极端主义往往和民族分裂、暴力恐怖主义相互交织,打着宗教的旗号,歪曲宗教教义,最终目的是制造民族分裂和进行暴力恐怖活动。一、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思想主张1、鼓吹将**分裂出去,建立“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实现伊斯兰教法统治。

  2、抵制和攻击现行政策法规,主张用《古兰经》规范一切社会生活,盲目排斥和攻击不符合伊斯兰教教义规定的事物。3、主张,排斥“异教徒”,孤立少数民族党员干部、排斥其他民族人员或强迫他人信仰宗教。4、煽动“圣战”,主张和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二、宗教极端的异常活动和苗头宗教极端主义活动在初始阶段往往表现为反对传统生活习俗、反对现有法律政治制度的异常活动和苗头,目的是宣扬和推崇极端主义思想。5、以宗教人士领取政府补贴为由,谩骂、侮辱爱国宗教人士,拒绝进入清真寺参加正常宗教活动。6、在正常宗教活动中与宗教人士争辩伊斯兰教教法、教义,宣扬极端思想。7、歪曲**历史,不承认**历史上流传过佛教等其他宗教,排斥其他民族、宗教和文化。8、以“异教徒”、“宗教叛徒”为由,侮辱、排斥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对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不握手、不问候、不往来、不结亲、有病不看望、死后不送葬”。9、行为举止出现宗教极端特征,如中青年男性留大胡子,穿短腿裤,女性蒙面、穿“吉里巳甫”服,相互之间联系密切,结伙抱团活动。

  10、饮酒吸烟人员突然戒酒戒烟,不与其他饮酒吸烟的亲朋好友甚至父母来往。11、暗中资助和帮扶被我打击处理的危安犯罪人员亲属。12、鼓动他人或不合常理与被击毙或判死刑人员妻子结婚。13、故意扩大“清真”范畴,以宗教为由,宣扬禁烟禁酒;以“非清真”为由,抵制正常商品的流通。14、以净化宗教为由,抵制现代或民族传统服饰、音乐、舞蹈及诗歌。15、抵制正常麦西来甫、踢足球、打篮球、打排球、读书、歌唱比赛等文化体育活动。16、以宗教为由,拒绝接受政府管理,拒绝领取政府发放的低保、救助,拒绝申请、领取、使用甚至采取焚烧、损坏、丢弃等方式损毁政府颁发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17、以宗教为由,不让妇女外出活动和工作;强迫妇女穿“古里巴甫”服等。18、不允许子女学习汉语,诋毁“双语”教育,损毁课本、伟人像等。19、以学习宗教为目的,自动辍学。20、饭店等餐饮场所斋月期间不营业、服务人员穿“吉里巴甫”服。

  21、无故变卖房产、土地、牛羊等生活生产资料,有举家离开原籍或原居住地迹象,或无故突然迁出户籍。22、在住处存放大量食品,或一次外出购买大量食物带回住处,并有异常活动迹象。23、房屋、院落内设置地道、暗道、密室、暗格或结构复杂、地处偏僻。24、多名人员聚集活动,与外界缺少正常交往,活动可疑,房屋内有供多人住宿的床位、地铺,同住人员年龄相仿。25、无正当理由跨县、乡、镇、村参加宗教活动。26、突然间不参与正常的社会交往,行为诡秘,与行为异常人员接触。27、邻里交往异常,经常有陌生人和小孩诡秘出入。28、宗教氛围浓厚人员家庭的小孩突然去向不明。29、穿着“星月”图案文化衫,佩戴“星月”标识的戒指、项链,使用“星月”等图案的钱包、挂件、手机壳,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张贴、悬挂“星月”旗帜,“东突”标识等带有宣泄狭隘情绪的饰品。30、以文化交流为名,以传播极端思想为目的,定期教授土耳其语、鸟尔都语、阿拉伯语等。31、在清真寺以外的公共场所(室内或户外)聚众进行礼拜,并有人领拜。32、在住所检查发现与居住人身份、职业不相符的打印、

  复印、刻录、装订等印制非法宣传品设备。33、无正当理由,购买或储藏哑铃、杠铃、拳击手套、握力器、臂力器等器材以及地图、指南针、望远镜、绳索、帐篷等物品。34、非生产生活、经营目的而大量购买烟花爆竹、硫磺、磷、乙醚、高锰酸钾、硝等易制爆、制毒等化学物品、砍刀、匕首、长矛、弓弩、弩箭等管制物品或器具。35、无正当理由,多次或大量购买农药、钢管、堵头等生产资料,以及火柴、汽油、定时器、遥控器等生活用品。三、涉嫌一般违法的宗教极端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涉嫌违反国家行政、治安、宗教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社会管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需要及时查处。36、结婚典礼时不能喝酒、抽烟、跳舞、唱歌,葬礼时男性腰间不能带白色腰带,女性不能戴的白色头巾,戴黑色头巾;下葬时念诵的经文,要改成“强化伊斯兰信仰”之类的台比力克,不能哭,不能进行乃玛孜。37、以清真和不清真为由,用“五个阿拉木”、“穆西热克”区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破坏民族团结,制造宗教极端氛圈。38、利用电信声讯台或互联网社交聊天群组(QQ、微信、语音聊天室等)进行非法教学经、传教、非法“台比力克”

  活动。39、利用手机短信及微信等社交聊天软件交流学习、阅读非法宗教宣传品心得,推荐非法宣传品资料、文件。40、随身携带或在住所查有非法政治性宗教类书籍、音像制品及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存有非法政治性宗教类电子书、音视频文件。41、使用卫星接收器、网络、收音机等设备,非法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42、以强化宗教信仰为目的,复制、散发、传播《来自沙特的一封信》等境外宗教渗透非法宣传品。43、抵制政府宣传教育,打砸电视机、广播设施等,拒绝收听观看正常的影视作品,攻击援疆、西气东输、户籍制度等发展管理措施。44、强迫或变相强迫不信教的人做礼拜、封斋。45、强迫、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46、鼓动、强迫子女或他人参加非法学经活动。47、以学习宗教为目的,强迫子女辍学,不接受国家义务教育。48、未经批准,在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公共场所聚众从事宗教活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听劝阻,抗拒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49、恢复或变相恢复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实行“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强行征收宗教课税(扎篇三:学习去宗教极端化心得体会学习去宗教极端化心得体会记得有一句维吾尔族谚

  语是这样说的,如果潜水的人惧怕鳄鱼,他就取不到价值昂贵的珍珠。当前,**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天山南北正在发生着令人振奋的新的历史性变化,**呈现出经济大跨越、民生大改善、城乡大变样、民族大团结的全新气象。但毋庸置疑的是,我们仍然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反分裂斗争任务。特别是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大肆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异端邪说,通过各种方式,从意识形态、经济制度、法律规范、文化艺术、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方面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腐蚀青少年,成为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事实也早已表明,“三股势力”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主义,活动方式是暴力恐怖活动。少数青年在极端宗教势力的教唆、蛊惑、欺骗之下,走上了极端主义歧途,坠入了与恐惧、饥饿、孤独、悔恨为伴的罪恶深渊,选择了与人民为敌,极其可悲地成为极端宗教势力的“炮

  灰”,成为被各族人民极度愤恨唾弃的犯罪分子。教训极其沉重、警示极其深刻。要拔除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这颗“毒瘤”,必须将宗教极端思想从正常宗教中剥离出来,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青少年的未来是中国的未来,**的未来。社会稳定,青少年是最大的受益者;社会动荡,青少年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每一位当代青年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学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摇篮,是境内外“三股势力”进行渗透、破坏、争夺的阵地。故此,我们应该从不同角度揭批宗教极端主义向学校渗透的丑恶行径,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主义对中小学渗透的对策与思考。教育工作者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宗教极端化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非法邪教分子家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正道教义、篡改在、甚至捏造教义、宗教史,鼓吹暴力极的端思想,是“三股势力”用以煽动、蛊惑穆斯林和其他群众的极端谬论思想,在其极端谬论思想的煽动、蛊惑下,使不明真相的信徒、群众盲目的信奉宗教狂热,以达到其控制受其极端思想毒害的群众的精神,甚至采用各种残忍的威逼胁迫手段,操纵受害群众充当其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分裂破坏的工

  具,挑起宗教纷争、民族仇视,破坏社会和谐安宁。宗教极端主义,为达其罪恶目的,不择手段,无视生命、残害无辜,制造血腥事件,鼓动恐慌动乱,妄图伺机实现其分裂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罪恶目的。宗教极端主义在**的渗透和扩散,一方面是近年来境外极端主义思潮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借助互联网以及新型社交工具,不断向**以穆斯林社会为主要对象,进行传播侵染,造成了传播污染和思想侵蚀;另一方面,境内外“三股势力”与地西方敌对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大肆宣扬暴力极端思想,推崇宗教极端崇拜、蛊惑极端的宗教“圣战”思想,宣扬荒谬的“世界末日论”,误导、唆使群众相互仇视,制造血腥恐怖事件,扬中损害了宗教正道形象,破坏宗教和谐,蓄意家化矛盾。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行径和目的,是完全和宗教正道教义背道而驰的,是侵害各族人民利益的毒瘤!因此,中央和自治区对极端宗教思想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举措是对各族人民利益的坚决维护!是完全正确的!面对当前**正处于“三期叠加”的形势,作为教育工作者,更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地向群众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世界观,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侵蚀的自觉性和敏

  锐性。时刻绷紧稳定这根弦,檫亮眼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以敢于担当的气魄,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破坏国家安全、分裂祖国统一的犯罪,要敢于发声亮剑,责无旁贷地履行维护群众利益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每一位教职工都应该自觉坚定地做一名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

篇八: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教育坚决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全面落实自治州关于加快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深入扎实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发挥政法机关带动引领作用尉犁县司法局采取多种举措开展去极端化活动取得良好效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打牢维稳工作群众基础

  单位去极端化工作总结2篇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教育,坚决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全面落实自治州《关于加快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深入扎实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发挥政法机关带动引领作用,尉犁县司法局采取多种举措开展“去极端化”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以“访惠聚”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打牢维稳工作群众基础。尉犁县司法局住村工作组利用走访群众期间,采取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谈心的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与“去极端化”活动,通过面对面的宣讲引导、滴灌式的谈心谈话,从源头上引导教育了村民切实认清宗教极端分子的真实面目,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铲除宗教极端思想这颗社会毒瘤,确保家家都有“明白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以宗教场所为平台,大力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尉犁县司法局组织干部在辖区清真寺内,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的方式,开展“去极端化”、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为促进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此举深受穆斯林群众的欢迎。

  三是以“法制宣传课”为抓手,重点开展“去极端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尉犁县司法局组织干部来到古勒巴格

  乡哈达墩村、阿克其开村,围绕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为主题,向1200余名村民讲解了《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内容,说明了我国宗教活动的特点;并以案例分析,具体地讲解了“三股势力”、“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提高了广大宗教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有效地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和渗透,维护尉犁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单位去极端化工作总结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只有稳定才能有和谐,才能有经济的腾飞,才能有人民的安宁幸福、安居乐业,才能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推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适应国内外形势深刻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的内在需要。通过认真学习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和反分裂斗争再教育,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只有稳定才能有和谐,才能有经济的腾飞,才能有人民的安宁幸福、安居乐业,才能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充分认清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始终把维护祖国统一和维护全区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团结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做了大量的桌有成效的工作,保持了**大局的稳定。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无论过去和现在,国内外敌对势力总想在分裂**上打主意,从来没有停止对**的渗透、分裂和颠覆活动。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国际斗争形式的变化,国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相勾结,妄图把**从祖国大家庭中分离出去的阴谋活动正在加紧进行,我们维护**稳定的工作面临着严重挑战。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出发,进一步认清反分裂斗争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我们始终面临着与西方敌对势力渗透与反渗透、遏制与反遏制、分裂与反分裂、颠覆与反颠覆的激烈斗争。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从国际、大局、全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反分裂斗争的重任。

  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敏感,用强大的思想武器筑起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政治斗争,直接关系到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的长治久安,直接关系到祖国的统一。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科学的思想论和方法论,是我们改造世界观的强大思想武器。深刻领会和掌握这些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树立起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才能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紧密联系反分裂斗争的现实,始终牢记和实践党的宗旨,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讲民族团结的话,做民族团结的事,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增强新优势,赢得新发展。我们应做到政治上合格,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

  牢记使命和责任,忠实履行好教师义务,做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践行者。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学校是培养“四有”新人的场所,是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文化阵地,我们必须牢牢掌握,决不能丝毫松懈。要把各族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切实加强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国情、区情、市情教育,真正把青少年一代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全体青少年学生要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都有民族团结的思想,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话,人

  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自觉抵制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行动,教师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必须无条件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无神论教育,进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

  教育战线是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重要阵地,学校的稳定不仅关系全区当前的稳定而且关系**的长治久安,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培养教育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维护**政治稳定,夺取反分裂斗争胜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照检查、反思阶段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承前启后的阶段,为此,**乡党委从四个方面入手,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反思阶段工作,收到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结合第二阶段的工作特点,乡党委及时召开了阶段动员大会,紧密结合**乡工作现状,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照“七个方面进行反思”要求,全面总结单位和个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从政治、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排查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通过动员,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对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工作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将学习贯彻于活动始终,继续进行学习教育。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对照检查

  在认真完成对照检查、反思阶段动员大会的基础上,乡党委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在查摆中,采取自己查、领导和同志帮助查等方法,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紧密结合实际,对照“四想、两查摆”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排查意识形态领域特别是在教育、宣传、文化宗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工作安排上是否还存在薄弱环节。经过归纳汇总,单位5条,个人18条。

  三、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正面教育

  9月25日,在准备充分的情况下,**乡党委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乡主要领导、各支部书记、站所负责人、党员干部、宗教人士代表。在座谈中党员干部围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的主题带头发言、查摆和反思,起到了表率作用,宗教人士也纷纷发言,表示坚决同反分裂、反渗透的行径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的稳定,合法开展宗教活动。

  另外大力宣传了党和民族的宗教政策,揭露了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反动势力的本质,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一系列的恐怖活动给社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的危害,切实把马克思主义“五观”、“无神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党员干部和群众心里,提高了党员干部群众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活动工作必要性的认识,大家积极配合,主动监督。

  四、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中,班子和个人对照查摆出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四想、两查摆”的要求,从政治、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查找根源,客观、准确、深刻的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不搞人人过关,对问题找不准,努力方向不明确的都从新进行撰写。

篇九: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一、未经批准,严禁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二、严禁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三、严禁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四、严禁利用参加婚礼、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普”等机会,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六、未经批准,严禁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储蓄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七、严禁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式为借口涉群众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八、严禁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出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九、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十、未经批准,严禁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十一、严禁非法开设讲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学员十二、未经批准,严禁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十三、严禁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祝圣十四、严禁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十五、严禁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十六、严禁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十七、严禁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预防治病等为名,进行传教活动。十八、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十九、未经登记和批准,严禁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控寺院二十、未经批准,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二十一、严禁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二十二、严禁非法使用卫星地而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二十三、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收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二十四、严禁擅自组织、参加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

  揭露暴力恐怖罪行遏制宗教极端思想1、影响**稳定的主要危险是什么答: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2、什么是民族分裂主义答:民族分裂主义是以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为目的的反动政治主张,反动社会思潮和反动现实行为3、什么是宗教极端势力答:宗教极端势力是指披着宗教外衣,企图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山东宗教款辐射的反动势力4、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中要严厉打击的“三种人”指什么答:指民族分裂主义的骨干分子、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暴力恐怖犯罪分子5、我国婚姻法规定,哪些情形下婚姻无效答:(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6、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点人群有哪些答: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危安类**在教人员7、逼迫中小学生学经、做乃玛孜是什么行为答:国家教育明确规定,在校学生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凡是逼迫学生去学经、做乃玛孜等活动是违犯国家法律的违法行为,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8、什么是非法“台比力克”活动答:非法“台比力克”是非法宗教活动的一种,主要是没有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人,以讲解“古兰经”为幌子,在宗教场所讲经

  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是宗教和谐最大的威胁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主要内容1、神权政论,鼓吹再整个世界建立伊斯兰政权是真主给我们指引的唯一理想,除真主之外不服从任何政府,目的就是推翻世俗政权,监理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2、宗教至上论,主张要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定、衡量和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排斥一切世俗观念,排斥现行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及现代文明成果等。3异教徒论,煽动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员都当作异教徒和叛教者,对所谓异教徒采取戏弄、嘲讽、孤立、恐吓,以至用极端、恐怖手段予以残害。4、圣战论,主张以圣战来实践主命,以武力推翻政府,用各种暴力恐怖手段加害于广大人民群众。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表现为组织、策划、参加伊扎布特、依吉拉特等宗教极端团伙组织活动;鼓吹圣战组织、策划、实施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宣扬以《古兰经》为根本大法,以宗教为掩盖,抵制或干预国家司法制度和行政管理等

篇十: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去极端化”的26种表现(汉文)

  “去极端化”的26种表现

  1、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2、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3、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聘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4、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5、未经批准,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6、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的祝圣。7、非法开办教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人员。8、未经批准,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9、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10、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11、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12、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13、利用参加婚礼、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甫”等机会,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14、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

  “去极端化”的26种表现(汉文)

  15、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16、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活佛转世”,以及跨地区进行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17、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18、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19、未经批准,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20、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21、擅自组织、参加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22、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受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23、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24、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防病治病等为名,进行宗教传教活动。25、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纵寺院。26、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篇十一: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P>  页眉内容

  一、未经批准,严禁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

  二、严禁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三、严禁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

  派阿訇,收宗教课税。四、严禁利用参加婚礼、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普”等机会,进行:“太比力克”等讲

  经布道活动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

  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六、未经批准,严禁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储蓄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七、严禁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式为借口涉

  群众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八、严禁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出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

  教仪式九、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十、未经批准,严禁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十一、严禁非法开设讲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学员十二、未经批准,严禁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

  我区进行宗教活动十三、严禁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祝圣十四、严禁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

  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十五、严禁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

  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十六、严禁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十七、严禁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

  学、扶贫帮困、预防治病等为名,进行传教活动。十八、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擅自与国(境)外宗教

  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十九、未经登记和批准,严禁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

  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控寺院二十、未经批准,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二十一、严禁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二十二、严禁非法使用卫星地而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二十三、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收境内非法宗教组织

  宗教性捐赠二十四、严禁擅自组织、参加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

  揭露暴力恐怖罪行遏制宗教极端思想1、影响**稳定的主要危险是什么答: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2、什么是民族分裂主义

  答:民族分裂主义是以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为目的的反动政治主张,反动社会思潮和反动现实行为3、什么是宗教极端势力

  答:宗教极端势力是指披着宗教外衣,企图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山东宗教款辐射的反动势力

  来源于网络

  页眉内容4、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中要严厉打击的“三种人”指什么答:指民族分裂主义的骨干分子、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暴力恐怖犯罪分子

  5、我国婚姻法规定,哪些情形下婚姻无效答:(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

  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6、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点人群有哪些

  答: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危安类**在教人员7、逼迫中小学生学经、做乃玛孜是什么行为

  答:国家教育明确规定,在校学生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凡是逼迫学生去学经、做乃玛孜等活动是违犯国家法律的违法行为,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8、什么是非法“台比力克”活动

  答:非法“台比力克”是非法宗教活动的一种,主要是没有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人,以讲解“古兰经”为幌子,在宗教场所讲经

  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是宗教和谐最大的威胁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主要内容

  1、神权政论,鼓吹再整个世界建立伊斯兰政权是真主给我们指引的唯一理想,除真主之外不服从任何政府,目的就是推翻世俗政权,监理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

  2、宗教至上论,主张要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定、衡量和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排斥一切世俗观念,排斥现行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及现代文明成果等。

  3异教徒论,煽动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员都当作异教徒和叛教者,对所谓异教徒采取戏弄、嘲讽、孤立、恐吓,以至用极端、恐怖手段予以残害。

  4、圣战论,主张以圣战来实践主命,以武力推翻政府,用各种暴力恐怖手段加害于广大人民群众。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表现为组织、策划、参加伊扎布特、依吉拉特等宗教极端团伙组织活动;鼓吹圣战组织、策划、实施各

  种暴力恐怖活动;宣扬以《古兰经》为根本大法,以宗教为掩盖,抵制或干预国家司法制度和行政管理等

  来源于网络

篇十二: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P>  去极端化汇报材料

  以德立校全面育人

  ——焉耆县第一小学去极端化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焉耆县第一小学全体师生对各位领

  导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去极端化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指导我校各项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我校去极端化工作向各位领导、专家做以汇报,请多提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焉耆县第一小学始建于1934年,是焉耆县具有80年办学历史的一所学校。校园面积30618平方米,建筑面积15340平方米。学校现有48个教学班,学生2197人,其中有双语班9个,双语学生329人;教职工162名,其中双语教师有22名。专任教师146人,高级教师14人,一级教师79人,二级教师46名,小教三级1名。一直以来,学校以“教师发展,学生成才,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秉承“一笔一画写好字,一生一世做真人”的校训,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为育人目标,努力践行“诚信求实自主和谐”的校风、“铭责修身博爱善导”的教风、“乐学会学勤学博学”的学风,倡导全体师生努力做到“择善人而交、择善书而读、择善言而听、择善行而从”;立足于写字课题、读书活动、社团活动、家长学校模式等特色的实践和探索。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校园环境和硬件设施得到了根本的改变,积极发展“校园文化年”“校园文化提升年”活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德育工作、常规管理、艺术教育、教育科研等方面均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红旗大队”、“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自治区德育示范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课改实验先进校”、“自治区写字课题实验优秀学校”、“自治区模范教工之家标兵”、“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校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州民族团结先进单位”、“自治州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自治县‘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成为州、县同类学校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校,充分发挥了其示范作用,赢得了家长、学生和社会的好评。2016年初学校近6000平米的综合教学楼将竣工使用,各大功能室和心理咨询室将会以崭新的面貌发挥它特殊的育人作用,将成为孩子们学习成长的摇篮、教师展示才华的舞台。

  二、去极端化工作具体做法

  一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去极端化的各项文件精神,结合我校

  实际,特制定此次活动方案,活动领导小组,抓好思想动员,明确责

  任分工,安排部署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动教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去宗教极端化”教育活动我校是分两个

  层面开展的,一个是教师层面,一个是学生层面,在这项活动中我们

  又通过“小手牵大手”走访活动把它延伸到家庭,让家长也融入到去

  宗教极端化教育活动中,认识到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他有什么危害,

  以及为什么要去除宗教极端思想等,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教师这个层面我们是这样开展的:首先是校领导先行一步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研究制定是和我校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去宗教极端化”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启动这一活动,发动教师自觉参与“去宗教极端化”活动中来,发挥教职工示范引领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去宗教极端化”的思想认识。我校严格落实县委县教育局党委下发的“去宗教极端化”相关文件要求,按照预防期,治疗期、康复期这三个阶段扎实开展工作,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活动形式,认真学习了“去宗教极端化”26种表现,“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认识,要求每名教职工对照自己的言行,查摆出自身在安全稳定、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隐性问题,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去宗教极端化”整改方案,有效规范了教师的行为,给学生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

  三、在案例中学习,在学习中警醒,通过学习再教育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言行举止。一是我校重点对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国家犯罪事实的通报,让教职工们看清他的真面目、认清他的本质,认识到他的行为是违法的,进一步明确教职工的自身职责,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我们是在为谁培养人,怎么培养人,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二是深刻揭批“5·22”“7·09”、“7·28”等暴力恐怖案件的真相,认清暴力****的丑恶本质,让教职工知道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化思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

  深入开展亮观点表态度发声亮剑活动,积极传递正能量。组织教师到法院召开的公判警示教育活动,警醒教职员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己,教育好身边的人、子女和亲戚朋友远离宗教极端思想,从不穿吉里巴甫服,不留大胡须、不戴面纱、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方面来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的侵蚀。

  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去宗教极端化活动,进一步坚定教职工的政治立场。一是学校充分利用宣讲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及“反分裂、反渗透”教育,为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区别,进而为明确政治立场、坚守维护民族团结阵地夯实了基础。二是高度重视重点人员子女、被打击人员子女、家庭宗教氛围浓厚子女、学困生、孤儿这“六类学生”的教育监管工作,并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以传、帮、带、辅的帮教管理工作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为我县社会稳定做出一份贡献。学校通过开展大走访和平时家访活动深入到每个孩子的家中,了解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的同时积极与社区联系,并主动到社区对证,通过班主任核实、心理健康辅导等措施,对这六类学生进行了全面及时的摸排登记造册,了解掌握他们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登记,特别针对严打以来部分被打击人员子女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了解掌握。

  五,我校是城镇学校,但是双语家长情况比较复杂,宗教氛围比较浓厚,学校利用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努肉孜节,“清明节”等主

篇十三: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P>  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总结范文3篇

  “”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宣传:“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法治精神。下面是网给大家的开展工作3篇,欢迎参考~

  哈密市“”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教、多方参与、综合施策的原那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治理“三非”为主要内容,以,以肃清“圣战殉教进天堂”等宗教极端思想为主要目标,坚持打击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的一手也要硬;用好“五把钥匙”,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以治理宗教极端表现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工作,在地市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级努力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做法(一)、高位推动,坚决凝聚力量推进的政治责任。哈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作,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排“”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哈密市四套班子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工作,制定和印发了《哈密市深入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责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作直接抓、负主责的政治责任,特别是要求把“”工作与维稳工作同分析、同研究、同决策、同部署,并将“”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一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综合治理和平安建立考核的内容,制定目标,量化指标,形成了以考核促落实的强大推力,形成各级党政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长效机制。(二)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治理念。一是树立大宣传理念,构建大宣传格局。坚持“三级”宣讲,在“”宣讲中,坚持四套班子带头讲,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反复

  讲,组织党员干部、宗教人士专题讲等方式,坚持不懈的抓好广阔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通过政法部门讲法律、卫生部门讲安康、科技部门讲科学、宗教人士讲教义、群团组织讲风气,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实现了宣传主导、教育先行,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打赢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硬仗。今年以来,哈密市组织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160余名宣讲队伍,深入到村、社区、厂矿、学校、医院等,采取“漫灌”与“滴灌”式教育相结合,开展“”宣传教育360余场,受益群众32万余人次。

  二是开展大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哈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文件一条例”的学习,将其作为提高各级干部素质的重要抓手,编印了《哈密市学习“两文件一条例”百题问答》及《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5万册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学习宣传;举办了乡(镇)、市两个层面32场次7000余人的学习“两文件一条例”的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了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政法工作分管领导,统战民宗、地市“访惠聚”工作组队员、村(社区)干部、教师和宗教人士,共计15批23个班次3200余人的“两文件一条例”专题培训,聘请自治区专家讲课8次,通过培训,掌握了“两文件一条例”的主要精神和相关法规规定,增强了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宗教人士队伍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中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不敢管、不会管、不善管”现象。

  (三)大力开展文化活动,以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端。一是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生活。通过举办“青苗麦西来甫跳起来”“百姓大舞台”“农民春晚”“社区春晚”、争创“好婆婆、好媳妇”以及开展摔跤比赛、足球比赛、刺绣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

  动,引导广阔群众追求安康文明生活新风气,强化宣传效果,让先进的文化有力地占领农村意识形态领域。二是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作用。加大对广阔干部群众党的宗教政策、自治区“非法26条界定、22种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形式”的宣传教育力度,正能量歌曲唱起来;三是让各族农牧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效劳根底。哈密市19个乡镇文化站、35个农家书屋以及137个行政村(社区)阅报栏、**3个村村通和26476个户户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开放,促使广阔群众丰富科学知识,抵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四是建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积极争取援疆工程,完成哈密市电台的地面无线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可传输1套民语节目、2套以上汉语节目,有效覆盖全市80%的农村人口。开通《哈密市新闻网》《红色报》(、汊文版),建立了《瓜乡零间隔》等多个微信公众平台和市、乡、村356个微信群,形成了网上宣传强势。指导并帮助基层缉拿实际建立茶馆书屋、户外简易运动场,发动社会各界赠送书报和运动器材,为广阔群众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根底保障,切实让文化引领效劳群众。五是加强场所文化设施建立。在地委领导大力支持下,在具备条件的17座场所设立了图书室,为信教群众提供了宗教类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读本、报刊杂志,引导群众崇尚安康文明的现代生活。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用正信挤压宗教极端。哈密市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抗渗透、打击犯罪”的根本原那么,深入开展宗教人士和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强化“四项管理”,提高宗教人士遵纪守法、抵御渗透、维护稳定的意识。一是强化宗教正信。严把讲经、解经关口,驳斥“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谬论,引导信教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的现代生产生活方

  式,远离宗教极端思想,树立正信,抵抗极端。二是强化爱国感恩意识。分批组织我市宗教人士赴经济兴旺地区和援疆省市开展参观见学活动,使广阔宗教界人士亲眼目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取得的宏大成就和各民族亲如一家的团结气氛,强化“五个认同”,激发宗教界人士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今年9月至**年4月,方案覆盖全市宗教人士和民族团结模范300余人到内地参观见学,目前已组织三批75名宗教人士赴内地参观见学。三是建立奖励鼓励机制。定期对宗教人士及民管组织负责人进展每半年一考核,考核优秀的在“双五好”评比活动中优先考虑,考核不称职采取批评教育停职等措施,确保宗教界队伍的纯洁可靠。四是建立和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和机制。认真落实《哈密市领导干部联系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哈密市宗教教职人员职责》,翻译印制了《哈密市领导干部联系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记录册》,发放到四套班子领导和各乡镇、街道科级领导手中,要求市四套班子领导每月至少对所联系的场所和宗教人士进展一次走访、谈话,催促宗教人士和民管组织履行民主管理职责,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场所的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社会管理机制,健全敏感节点清理整顿和日常摸排检查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宗教领域群体性事件发生。

篇十四: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P>  去极端化条例修正前后对照表修正后修正前2018日**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决定修正2017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总则第一条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去极端化条例》修正前后对照表

  修正后

  2018年10月9日**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决定》修正

  修正前

  2017年3月29日由**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条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

  第二条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自治区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极端主义犯罪活动。

  第四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

  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考核制。自治区、州(市、地)、自治区、州(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

  第六条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予表彰、奖励。第二章极端化的主要表现

  第八条

  第九条

  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化,予以禁止:(一)宣扬、散布(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极端化思想的;(二)干涉他人宗(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

  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者劳务的;(三)干涉他人婚(三)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动的;(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五)干预正常文(五)干预文化娱化娱乐活动,排斥、拒乐活动,排斥、拒绝广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品和服务的;服务的;(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

  (七)自己或强迫(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戴极端化标志的;(八)以非正常蓄(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的;(九)不履行法律(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者离婚的;(十)不允许子女(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家教育制度实施的;(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

  (十二)故意损毁、(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破坏公私财物的;(十三)出版、印(十三)出版、印

  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

  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

  (十四)蓄意干涉(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施的;(十五)其他极端(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化言论和行为。第三章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

  第十条

  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教育培训、改善民生、关爱帮扶、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实现相互促进。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法律、学习技能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实效。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

  第十四条(修正)

  第十五条

  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第四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和管理部门,对受极端主义影响人员进行教育转化,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十七条(新增)

  第十八条

  民族、宗教部门应当开第十七条民族、宗教部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门应当开展民族宗教政

  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第十八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第十九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教育转化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新增)

  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做好安全管理、教育教学、就业帮扶、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和指导监督等工作,推动教育转化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第二十二条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

  第二十三条

  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

  第二十一条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第二十二条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第二十四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第二十五条网信、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第二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对

  第二十六条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

  第二十七条

  网信、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

  第二十八条

  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关进行依法处理。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第二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第二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第二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第二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第三十二条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第三十条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

  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第三十三条(新增)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应当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思想教育、心理矫治、行为矫正,促进受教育培训人员思想转化,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会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活动,防范极端化在工会会员中传播。

  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一条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会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活动,防范极端化在工会会员中传播。第三十二条共青团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鼓励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青少年抵制极端化、崇尚先进文化、适应现代生活。第三十三条妇联应当对妇女进行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对受极端化影响妇女的教育管理,引导帮助其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化。

  第三十五条

  共青团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鼓励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青少年抵制极端化、崇尚先进文化、适应现代生活。

  第三十六条

  妇联应当对妇女进行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对受极端化影响妇女的教育管理,引导帮助其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化。

  第三十七条

  科协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讲好科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学认知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三十四条科协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讲好科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学认知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第三十五条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批驳极端的宗教思想观念,发挥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守法公民。第三十六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讲台、讲坛、论坛等,散布、传播极端化言论。

  第三十八条

  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批驳极端的宗教思想观念,发挥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守法公民。

  第三十九条

  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讲台、讲坛、论坛等,散布、传播极端化言论。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培训,推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去极端化研究。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培训,推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第三十九条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去极端化研究。第四十条宗教院校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履行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防范极端化渗透。第四十一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活动。第四十二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履行去极端化的责任,教育引导员工爱岗敬业、遵规守法、团结和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宗教院校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履行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防范极端化渗透。

  第四十四条

  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活动。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履行去极端化的责任,教育引导员工爱岗敬业、遵规守法、团结和睦,反对极端化

  言论和行为。

  睦,反对极端化言论和行为。第四十四条家庭及其成员应当遵法、守法。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第四十五条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

  第四十七条

  家庭及其成员应当遵法、守法。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四十八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修正)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删除此条

  第四十七条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一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第四十九条自治区人本条例,制定去极端化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定和办法。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第五十条本条例自行。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篇十五: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P>  “去极端化”宗教管理汇报材料

  XX县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及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

  料为深入揭批“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使XX县区环卫处全体职工彻底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真实面目,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工作成果,调动各族群众共同参与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中、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宗教、维稳舆论氛围,为群众营造和谐、文明、稳定的社会环境。环卫处开展对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宣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开展此项活动预期的目的,现将此次开展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一、开展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为了能让职工深刻了解综治要求并共同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单位开展了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宣传活动,发放综治维稳等资料100多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积极搭建活动载体,学习现代文化知识和先进文明成果,传播现代文化理念,严厉打击防范非法宣传品的传播、渗透,引导广大职工远离宗教极端思想,在单位内部形成崇尚科学、热爱真理、反对迷信、拒绝愚昧、追求健康文明的良好氛围,使“**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渗透到职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内

  化为全单位群体意识,外化为职工的自觉行动,筑牢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防线,把“去极端化”中的生动故事和强大声势大力宣传,在全单位形成对宗教极端化和暴恐分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局面,坚决打赢“去极端化”的人民战争。我单位依法监督甄选职工禁绝宗教在职工中的蔓延和传递,坚持爱国爱教,遵章守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规范监督宗教传播。训导职工科学的世界观,崇尚和平,追求和谐,与人为善。这些追求与我们党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乡风文明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现实中,确有部分信教群众,受教义理念的点化,在家庭和个人的矛盾冲突中,理智地化解矛盾,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事实表明,合法健康的日常活动对于加强人的道德修养,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可以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

  二、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为了切实做好辖区的稳定工作,我单位成立了宗教事务事务管理小组,定期上门走访及对其邻居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其动向,发现问题进行处理解决,对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通过宣传依法治理非法宗教知识及入户检查等形式,将宗教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极大的提高了单位居民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引领职员工和其家属自觉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不断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让求发展、谋富裕、盼和谐、思稳定成为共同梦想。三、存在问题及应对1、单位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虽然和职工签订了责任状和长

  期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但是对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正确的理解。有的视信教群众为迷信愚昧,与其保持距离,“敬而远之”或者,不关自己的事就无视各种民族问题、纠纷当做看不见。有的片面理解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对与本人无关的宗教活动,不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由。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很少主动问津。前几年还有个别临时工顶风作案(做乃嘛孜),虽然开除处理,但是还是造成了不良影响。

  2、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还缺乏有效手段。目前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同时,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主体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手段,目前的管理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单位虽然有宗教管理负责人,但是由于工作繁多,迎检任务频发,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宗教管理,致使许多工作落实不到位。

  3、对大量临时工宗教活动的监督、引导还缺乏具体措施。我环卫处人员队伍临时工较多,大多是来自各县市的闲散人员。长期处于自发成长状态,普遍存在人员来源复杂、工作范围较大、文化偏低、管理不便的弱点,施教能力十分有限。部分职工对宗教教义都缺乏理性认识,虽然强制要求不信仰宗教,但是基本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吸取精华。对此,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全体环卫职工,尽

  快提高他们的素质,是对宗教活动监督引导的一项迫切任务。单位对职工下班后的,私下聚会活动的内容是否健康合法也缺乏具体有效的监控措施,很难及时准确地获取情报,依法予以取缔。

  4、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我单位管理干部20余人,工作量繁重。缺乏交通工具,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将束手无策。各项资源投入偏少,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

  四、结合实际,务求实效为了扩大宣传、扩大影响,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和质量,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深入开展以下工作:1、召集职工参与到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宣传及检查工作中;2、对辖区进行宗教宣传及检查;3、对辖区进行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工作大检查;4、全面深入辖区了解情况,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排查活动;5、深入辖区入户访查和进行登记工作;6、组织人员以徒步巡逻的形式进行巡逻以减少案件的发生。7、通过与职工签订斋月期间的责任状来进一步规范职工的日常行为。通过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的广泛开展,不仅拉近了单位领导与职工的关系,而且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同时也提升了各族人民对非法宗教的知晓率,增加了广大

  人民群众自觉参与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推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工作。

篇十六:去极端化的75表现对照材料

P>  去极端化个人先进事迹长期工作在卫生院的一名普通的医务工作者尤其是近年来**全区面临复杂艰巨的反分裂斗争时期作为一名一线工作的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她不仅主动履行健康卫士的神圣职责为人们消除病痛还主动肩负起去极端化的光荣使命积极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运用所学的现代医学知识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破除成规陋习自觉抵制极端宗教思想努力阻止宗教极端思想在本辖区的蔓延和渗透

  “去极端化”个人先进事迹

  ——····,长期工作在卫生院的一名普通的医务工作者,尤其是近年来**全区面临复杂艰巨的反分裂斗争时期,作为一名一线工作的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她不仅主动履行“健康卫士”的神圣职责为人们消除病痛,还主动肩负起“去极端化”的光荣使命,积极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运用所学的现代医学知识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破除成规陋习,自觉抵制极端宗教思想,努力阻止宗教极端思想在本辖区的蔓延和渗透。有一天快下班时卫生院来了一位感冒发烧的维吾尔族妇女,名叫帕孜丽亚,由她的丈夫陪同前来看病,当时值班的只有一名男医生,帕孜丽亚的丈夫受宗教思想的影响,认为维吾尔族女性结婚后出了自己的丈夫不得与其他男性接触,因此他要求帕孜丽亚立刻回家。此时帕孜丽亚已经感冒很长时间了,身体很虚弱,很想当时就留在卫生院看病,她的丈夫为此对其进行了辱骂和殴打,当时阿孜古丽正在病房对其他病人进行护理,听到动静她立刻跑出来对帕孜丽亚的丈夫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待了解清楚情况后,她严厉地批评了帕孜丽亚的丈夫的极端愚昧思想和粗暴行为。她说:“她是你的妻子,是你的亲人,感冒的这么厉害,你却因为你的愚昧思想拒绝让她接受治疗,这与杀人有什么区别?”随后她安排医生对帕孜丽亚进行了诊断治疗,同时她还单独与帕孜丽亚的丈夫进行了谈话,“每一个人都有信教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无论信教与否,我们都要和睦相处,相互尊重,

  何况是自己的爱人呢,如果你的爱人因为你耽误了治疗,你的孩子怎么办„„”。再后来连续的一段时间里,阿孜古丽只要有时间都会到帕孜丽亚家进行回访和谈话,使帕孜丽亚的丈夫逐渐摆脱了极端宗教思想的困扰。在阿孜古丽的工作中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医生,您开的药是不是清真的?”、“马上要到清真寺做礼拜了,我不能吃药了”„„,面对这样的问题和事件,阿孜古丽都会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耐心地给他们讲解和教育。又一次来了一位汉族老奶奶,因为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阿孜古丽听到后立刻打电话让亲戚接放学的,自己按照的描述送老奶奶回家了。阿孜古丽还是一个很乐观的人,她觉得在基层卫生院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里,每天面对的都是被痛苦折磨的面孔,作为一名护士自己首先要乐观,要用自己真诚的微笑去感染患者,减轻患者的思想顾虑;要用亲切的问候去拉近和患者的距离,从心理上减轻患者的痛苦。所以在卫生院里,不管多苦多累,她总带着阳光般的笑容。无论男女老少,不分民族,她都对患者一视同仁,热情、耐心。就这样,····勤勤恳恳地耕耘在医护这方乐土,用乐观热情地把幸福和安康送给千万家。她用市级行动维护了白衣天使的圣洁形象,也不断地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用自己将强的政治立场担当了“去极端化”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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