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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20篇)

时间:2022-11-27 19:18:01 来源:网友投稿

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20篇)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责任主体:区党委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20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20篇)

篇一: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责任主体:区党委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传达贯彻、安排部署、督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执行以及不按要求执行。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责任分解、组织推动落实。

  1

  组织领导

  4.未督促班子成员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并逐一审定,未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

  况开展日常督查和审议评价。

  5.未按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听取“两个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未及时研究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未按规定每年听取所属单位、下一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未进行指导并提出改进措施。

  7.未及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未及时进行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

  8.未按规定每年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

  组织领导

  9.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未按规定应用考评结果。

  10.未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案双查”,未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11.未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不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未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等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失察失误或者搞不正之风的情况。

  12.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13.未按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考试推荐、测评考察、民主票决等重要环节实施监督,

  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有关廉政和作风方面的意见。

  2

  选人用人

  14.讨论选用事宜时,不听取分管党委(党总支)成员对拟任对象的廉政情况介绍,将存在廉政问题的人选列入

  选用范围。

  15.未按规定查阅核实拟任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将不如实填报、隐瞒不报的拟任人选违规提拔任用或者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16.不认真贯彻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未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

  3

  正风肃纪

  17.未严格执行“六项纪律”,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纪律执行情况疏于督促检查,抓早抓小抓苗头问题不

  到位,或者发现问题不及时提醒、制止,未严肃纠正查处违反纪律的各类行为。

  18.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查纠“四风”措施不得力,未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

  正风肃纪

  19.对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力,落实惠民政策和服务项目建设举措不到位,对损害群众

  利益和党员干部形象的重大问题纠正不坚决、查处不及时。

  20.未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经常性内容,在各类培训中未按规定开设廉政教育课程,未能坚持常态化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风险防控和岗位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4

  预防监管

  21.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未深入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未健全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

  22.构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不到位,对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力,不注重对已有监督成果的

  分析应用,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薄弱环节。

  23.未按要求健全内控机制,未及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内控机制制度建设不力。

  24.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不主动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未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5.不认真落实“两为主”的要求,不主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不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等规定。

  5

  支持保障

  26.不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和聚焦主业,不主动接受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

  监督。

  27.对纪律审查工作领导不力,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干预、阻碍问题处置和责任追究。

  28.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对纪检监察机关提交的立案意见或处理、处分建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并作出决定。

  29.未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等工作规则,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分权制衡的原则,未严格遵守党委、管委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程。

  30.每年安排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少于5次,未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每年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或监督检查。

  31.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落实或者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者责任追究

  6

  管理示范

  不力。

  32.未按规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

  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甚至放任、包庇、纵容干部弄虚作假、违纪违法。

  33.未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

  34.未督促班子成员管好自已、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35.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导致职责范围内纪律松弛、组织涣散,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责任主体:区党委书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传达贯彻、安排部署、督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办理以及不按

  1

  贯彻

  要求办理。

  落实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重视不够,不及时整改落实。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及时

  研究安排部署。

  2

  部署

  4.未按规定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现状,未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篇二: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新纪律处分条例列出六项负面清单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之所以说“最全、最严”,与修订后的《条例》为党员明确开列“负面清单”有很大关系。针对以后哪些事党员干部不能干,如果干了会受到什么党纪处分,这些“负面清单”不仅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明确标示出来,而且也给出具体处理办法。

  总之,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所有党员都要注意,这些“负面清单”碰不得,那些仍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更要小心,谁还想在纪律问题上打擦边球、钻空子,只会害人害己。

  负面清单一:突出政治纪律,谁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必被严惩!

  突出政治纪律是《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对此表示,旧条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什么都管,但有些问题没管好。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难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

  针对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条例》的规定相当细致,既要求惩戒“歪曲党史、军史”等错误,也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可以说,今后谁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或者“在党内搞团团伙伙、

  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以及“对抗组织审查”,都将受到党纪严惩,其处分既有“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也包括“开除党籍”。

  从中纪委近期的通报来看,不少落马官员就曾碰过这张“负面清单”,如周本顺的问题就包括“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杨栋梁则是“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负面清单二:强调组织纪律,谁再参加老乡会、违规提拔干部必受处分!

  除了政治纪律,《条例》对组织纪律也非常重视,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都列入要求。对此,中国社科院学者高波表示,“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

  在组织纪律上“不能再打擦边球”就意味着,如果“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将可能被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将被警告或严重警告,甚至开除党籍。

  在这方面出问题的落马官员也不在少数。据中纪委通报,余远辉就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任用亲属担任秘书,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潘逸阳甚至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还送给他人财物。

  负面清单三,强调廉洁纪律,谁敢纵容子女亲属经商,必遭党纪严惩!

  要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无疑需要划出廉洁“底线”。

  因此,在这次公布的《条例》中,一些“新问题”被补充进来,如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身边人经商、收受财物,一经查处,本人难辞其咎;一些“模糊地带”得以明确,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借职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会被开除党内职务;一些“细节问题”也不放过,如“大吃大喝”,这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规严处。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党规和法治一起作为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腐败问题,必须出台严厉举措,刹住歪风,但禁令并不是一阵风的运动,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更严约束党员的党内生活。

  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负面清单四,重视群众纪律,为群众办事还吃拿卡要,再这样就处分你!

  对老百姓而言,群众纪律如何规定是最为关心的一项内容。针对百姓呼声,《条例》中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

  群众民主权益等内容,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为群众办事,必须全心全意。

  过去,群众办事时,一些党员干部“脸难看”、吃拿卡要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很大。《条例》中明确,以后,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行为,也不允许了!《条例》规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被依规处分。此外,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也将受到惩罚。

  要让群众满意,就要大力打击“小官大贪”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2015年9月,山西省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其中包括吕梁市汾阳市三泉镇李家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建兵侵占公私财产问题。

  负面清单五,明确工作纪律,不负责、乱干预、泄秘密,结局只有被处分!

  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

  针对这种情况,《条例》专为工作纪律列出清单。无论是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还是违规干预插手市场、司法、执纪执法活动,或是泄露、扩散保密信息、试题,甚至公款出国出境,都将列入违反工作纪律的范畴,并按轻重处以从警告到开除党籍的处分。与旧版条例相比,新《条例》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了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问题的处分。

  在近日的通报中,我们已经能够看到纪委表述方式的变化。同是“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杨栋梁的表述是“干预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周本顺则是“私存涉密资料,泄露党和国家秘密。”这些表述直击问题所在,正是要警示党员,干工作就好好干,违反工作纪律,谁也逃不出正义的裁决。

  负面清单六,严肃生活纪律,作风不好,不违法就能免制裁?做梦!

篇三: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教体局党组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一)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1.在局党支部日常工作中,协助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纪检组)和就业局党支部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主体责任;

  2.抓好教育股、人事股、招生办、督导室、教师培训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有效防范职责范围存在的腐败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

  (二)强化知纪明纪1.深入学习《党章》与《廉政准则》以及作风方面相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条例,增强尊崇敬畏意识,熟知纪律要求,明确行为底线;2.坚决反对“四风”,主动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和“生活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加强日常监管1.对分管业务股室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年内讲授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听取工作汇报不少于4次;2.开展廉政约谈全覆盖;3.对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监督

  检查不少于2次;4.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社会交往、生活交往的监管,

  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纠正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推进预防腐败1.督促分管股室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以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加强对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现场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五)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二、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不允许出现我局“四风”问题;严禁出现对报告、约谈、诫勉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力,不能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不允许放松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篇四: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对此中国社科院学者高波表示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在组织纪律上不能再打擦边球就意味着如果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将可能被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新纪律处分条例列出六项负面清单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之所以说“最全、最严”,与修订后的《条例》为党员明确开列“负面清单”有很大关系。针对以后哪些事党员干部不能干,如果干了会受到什么党纪处分,这些“负面清单”不仅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明确标示出来,而且也给出具体处理办法。

  总之,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所有党员都要注意,这些“负面清单”碰不得,那些仍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更要小心,谁还想在纪律问题上打擦边球、钻空子,只会害人害己。

  负面清单一:突出政治纪律,谁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必被严惩!

  突出政治纪律是《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对此表示,旧条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什么都管,但有些问题没管好。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难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

  针对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条例》的规定相当细致,既要求惩戒“歪曲党史、军史”等错误,也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可以说,今后谁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或者“在党内搞团团伙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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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以及“对抗组织审查”,都将受到党纪严惩,其处分既有“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也包括“开除党籍”。

  从中纪委近期的通报来看,不少落马官员就曾碰过这张“负面清单”,如周本顺的问题就包括“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杨栋梁则是“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负面清单二:强调组织纪律,谁再参加老乡会、违规提拔干部必受处分!

  除了政治纪律,《条例》对组织纪律也非常重视,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都列入要求。对此,中国社科院学者高波表示,“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

  在组织纪律上“不能再打擦边球”就意味着,如果“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将可能被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将被警告或严重警告,甚至开除党籍。

  在这方面出问题的落马官员也不在少数。据中纪委通报,余远辉就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任用亲属担任秘书,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潘逸阳甚至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还送给他人财物。

  负面清单三,强调廉洁纪律,谁敢纵容子女亲属经商,必遭党纪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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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无疑需要划出廉洁“底线”。

  因此,在这次公布的《条例》中,一些“新问题”被补充进来,如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身边人经商、收受财物,一经查处,本人难辞其咎;一些“模糊地带”得以明确,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借职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会被开除党内职务;一些“细节问题”也不放过,如“大吃大喝”,这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规严处。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党规和法治一起作为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腐败问题,必须出台严厉举措,刹住歪风,但禁令并不是一阵风的运动,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更严约束党员的党内生活。

  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负面清单四,重视群众纪律,为群众办事还吃拿卡要,再这样就处分你!

  对老百姓而言,群众纪律如何规定是最为关心的一项内容。针对百姓呼声,《条例》中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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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民主权益等内容,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为群众办事,必须全心全意。

  过去,群众办事时,一些党员干部“脸难看”、吃拿卡要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很大。《条例》中明确,以后,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行为,也不允许了!《条例》规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被依规处分。此外,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也将受到惩罚。

  要让群众满意,就要大力打击“小官大贪”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2015年9月,山西省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其中包括吕梁市汾阳市三泉镇李家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建兵侵占公私财产问题。

  负面清单五,明确工作纪律,不负责、乱干预、泄秘密,结局只有被处分!

  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

  针对这种情况,《条例》专为工作纪律列出清单。无论是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还是违规干预插手市场、司法、执纪执法活动,或是泄露、扩散保密信息、试题,甚至公款出国出境,都将列入违反工作纪律的范畴,并按轻重处以从警告到开除党籍的处分。与旧版条例相比,新《条例》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了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问题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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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日的通报中,我们已经能够看到纪委表述方式的变化。同是“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杨栋梁的表述是“干预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周本顺则是“私存涉密资料,泄露党和国家秘密。”这些表述直击问题所在,正是要警示党员,干工作就好好干,违反工作纪律,谁也逃不出正义的裁决。

  负面清单六,严肃生活纪律,作风不好,不违法就能免制裁?做梦!

  相比其他五项纪律,生活纪律在《条例》中篇幅不算长,数下来,仅有4条规定。但正是这4条,能将那些在生活上不检点者“一网打尽”。

  举例来说,原条例第150条中仅提到了通奸、重婚和包养情妇(夫)的处分。在新版中,为防止遗漏,这些太过具体的表述被删除,处分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把对那些不违法但违背道德的行为的软性约束变成了硬性要求。此外,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也被纳入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不过,少数党员干部由于不能严以律己,已经落入泥淖、受到惩处。今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周本顺等人的违纪问题就包括“生活奢侈、挥霍浪费”。可以确信的是,条例绝不是“稻草人”,谁心存侥幸,以为作风问题不大、想蒙混过关,都将受到严惩。

  1

篇五: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100个正面清单和20

  个负面清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三次全会提出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施行,既确立了监督执纪的高标准,又划出了监督执纪的纪律底线。

  一、监督执纪工作的

  100

  个正面清单(一)总则环节的4个正面清单1、坚持依规

  治

  党、依规执纪。2、应当坚持四个原则。3、应当把纪律挺在

  前面。4、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二)领

  导体

  制环节的6个正面清单1、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2、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

  执纪。

  度。4、坚持民主集中制,重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

  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并报经审批。5、派出机关应当加强

  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6、派驻纪检组查出重

  要问题应当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

  (三)线索处置环节的9

  个正面清单1、执纪监督等部门发现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相

  关问题线索,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纪检机关

  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等人员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

  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3、承办部门应当指定

  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

  4

  、

  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

  5、纪检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

  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6、承办部门应当

  结合问题线索按照四类方式进行处置。7、处置意见应当在

  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

  审批手续。8、承办部门应当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

  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9、各部门应当做好线索处置归

  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

  (四)谈话函询环节的8个正面清单1、采取谈话函询方

  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

  程序报批。2、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3、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4、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5、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

  (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

  要负责人。6、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7、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

  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

  进行初步核实。8、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五)初步核实环节的6个正面清单1、采取初步核实方

  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

  程序。2、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3、需要采取技

  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

  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4、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5、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四种方式提出处置建议。6、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

  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

  查环节的

  28个正面清单

  (六)立案审

  1、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

  应当立案审查。2、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

  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的条件。3、对符合立案条

  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

  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4、

  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审查方案,提出需要采取的审查措施。5、立案审查决定应

  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6、对严

  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

  被审查人亲属。7、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

  当向社会公开发布。8、审查组组长应当严格执行审查方

  案,

  9、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

  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10、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

  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

  11、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

  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本机关人员为主。12、立案审查

  后,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与被审查人谈话。13、审

  查

  应当充分听取被审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

  服务。14、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重要事项

  应当及时请示报告。15、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

  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16、调查谈话

  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17、已

  调

  取证据必须及时交审查组统一保管。18、暂扣、封存、冻

  结、

  移交涉案款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19、执行暂扣、封

  存措施,执纪人员应当会同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

  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由在场

  人员签名。20、对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存保

  管。21、纪检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确定专

  门

  人员保管涉案款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

  实。22、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

  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23、执纪审查部门主要

  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审查期间的录音录像、谈话

  笔录、涉案款物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24、查

  明违纪事实后,审查组应当撰写违纪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

  见面,听取意见。

  25、审查工作结束,

  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

  形成审查报告。26、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意

  见建议,应当形成专题报告。27、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

  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

  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

  28、审查全过程形成的材料应当案结卷成、事毕归档。

  (七)

  审理环节的20个正面清单1、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

篇六: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责任主体:区党委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传达贯彻、安排部署、督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执行以及不按要求执行。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责任分解、组织推动落实。

  1

  组织领导

  4.未督促班子成员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并逐一审定,未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

  况开展日常督查和审议评价。

  5.未按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听取“两个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

  未及时研究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未按规定每年听取所属单位、下一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未进行指导并提出改进措

  施。7.未及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未及时进行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

  8.未按规定每年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

  组织领导

  9.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未按规定应用考评结果。

  10.未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案双查”,未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11.未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不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未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等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失察失误或者搞不正之风的情况。

  12.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13.未按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考试推荐、测评考察、票决等重要环节实施监督,不

  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有关廉政和作风方面的意见。

  2

  选人用人

  14.讨论选用事宜时,不听取分管党委(党总支)成员对拟任对象的廉政情况介绍,将存在廉政问题的人选列入

  选用围。

  15.未按规定查阅核实拟任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将不如实填报、隐瞒不报的拟任人选违规提拔任用或者列入后备干部。

  16.不认真贯彻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未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

  3

  正风肃纪

  17.未严格执行“六项纪律”,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纪律执行情况疏于督促检查,抓早抓小抓苗头问题不

  到位,或者发现问题不及时提醒、制止,未严肃纠正查处违反纪律的各类行为。

  18.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查纠“四风”措施不得力,未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

  正风肃纪

  19.对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力,落实惠民政策和服务项目建设举措不到位,对损害群众

  利益和党员干部形象的重大问题纠正不坚决、查处不及时。

  20.未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经常性容,在各类培训中未按规定开设廉政教育课程,未能坚持常态化开展示教育、警示教育、风险防控和岗位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4

  预防监管

  21.不认真执行集中制,未深入贯彻落实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未健全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

  22.构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不到位,对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力,不注重对已有监督成果的

  分析应用,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薄弱环节。

  23.未按要求健全控机制,未及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控机制制度建设不力。

  24.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不主动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未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5.不认真落实“两为主”的要求,不主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不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等规定。

  5

  支持保障

  26.不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和聚焦主业,不主动接受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

  监督。

  27.对纪律审查工作领导不力,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干预、阻碍问题处置和责任追究。

  28.对职责围发生的违纪问题处理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对纪检监察机关提交的立案意见或处理、处分建议,未在规定时间研究并作出决定。

  29.未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等工作规则,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分权制衡的原则,未严格遵守党委、管委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程。

  30.每年安排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少于5次,未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每年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或监督检查。

  31.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落实或者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者责任追究

  6

  管理示

  不力。

  32.未按规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

  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甚至放任、包庇、纵容干部弄虚作假、违纪。

  33.未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

  34.未督促班子成员管好自已、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35.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导致职责围纪律松弛、组织涣散,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责任主体:区党委书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传达贯彻、安排部署、督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办理以及不按

  1

  贯彻

  要求办理。

  落实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重视不够,不及时整改落实。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及时

  研究安排部署。

  2

  部署

  4.未按规定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现状,未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5.未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未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日常督查和审议评价。

篇七: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苦,在个别未准守工作纪律时,虽然进行过谈话,但批评力度不大,没有帮助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约谈效果不明显。同时,因为大部分时间忙于开会或处理政务,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较少,对一些既定的事项、确定的工作,满足于办公室讨论、听取汇报、会议部署,主动到乡镇、项目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偏少,导致个别项目监管、督查、推进不力。

  二、原因分析^p(一)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于很多新思想、新理念,没有深入的学懂弄通做实,学习还是存在片面性,宁心静气伏案学习的时间少,经常学习的恒心和毅力不足,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没能很好的将党的理论精髓运用到具体实践工作当中,抓党建工作还不是很扎实深入。(二)担当意识还不够强。农业农村工作覆盖面广、任务重,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的精力不足,思想上对抓党建存在一定畏难情绪,工作方式上没有找到有效抓手,导致党员干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参与意愿还不够强。(三)纪律要求不够严格。对党委班子能够经常性的进行谈心交心,在党风廉政和纪律要求上能够做到经常性警示,但主动与局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谈心较少,在执行工作纪律方面还不够严格,更多地依赖分管领导和派驻纪检组来抓纪律工作。三、整改措施(一)认真学习新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系列重要讲话、相关论著,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班子建设的首位,充分发挥班子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二)强化担当精神,积极主动作为。主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廉洁自律、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

  (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每月至少组织1-2次专题学习,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党小组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报告、外出报告、工作请示报告、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制度,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重要事项督办制、干部三色管理等,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提醒和作风督查,把作风建设贯穿到全部工作生活中,打造三农铁军队伍。第2篇: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个人对照检查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个人对照检查材料___党组成员___

  在_委第_巡察组反馈对__局党组巡察情况后,_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的意见进行了研究。本人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仔细梳理,按照问题清单,查摆问题如下: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1.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深入。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本人学习意识、理论素养明显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具体到学习本身,仍然抓的不紧,存在学习形式单一,不能充分理论联系实际,流于形式问题,多数时候以业务工作忙为借口,放松了学习。未能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照查摆问题浮于表面,没有触及深处。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得不透彻,不能牢记于心。

  2.引领带动党员思想不足。作为党组成员,我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异动情况不能及时了解,没有做好思想引导工作,造成部分党员干部不能做到“四个服从”,在个人利益和大局利益发生冲突时过于追求个人利益。

  3.党政议事边界不清。没有把党组领导核心地位放在首位。一是作为分管人事、财务的党组成员,对涉及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应提交党组会研究的,存在以局务会代替的情况。二是在党组发文上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提前把关,对涉及党风廉政、组织人事、表彰决定等应该党组发文的,以行政发文代替。4.“三重一大”决策不科学、不严谨。在本人分管范围内提交研究的重大事项有违反上级规定的问题。一是在大额资金使用上没有做到使用前研究,多是事后汇报支出情况。

篇八: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新纪律处分条例列出六项负面清单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之所以说“最全、最严”,与修订后的《条例》为党员明确开列“负面清单”有很大关系。针对以后哪些事党员干部不能干,如果干了会受到什么党纪处分,这些“负面清单”不仅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明确标示出来,而且也给出具体处理办法。

  总之,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所有党员都要注意,这些“负面清单”碰不得,那些仍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更要小心,谁还想在纪律问题上打擦边球、钻空子,只会害人害己。

  负面清单一:突出政治纪律,谁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必被严惩!

  突出政治纪律是《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对此表示,旧条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什么都管,但有些问题没管好。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难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

  针对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条例》的规定相当细致,既要求惩戒“歪曲党史、军史”等错误,也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可以说,今后谁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或者“在党内搞团团伙伙、

  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以及“对抗组织审查”,都将受到党纪严惩,其处分既有“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也包括“开除党籍”。

  从中纪委近期的通报来看,不少落马官员就曾碰过这张“负面清单”,如周本顺的问题就包括“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杨栋梁则是“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负面清单二:强调组织纪律,谁再参加老乡会、违规提拔干部必受处分!

  除了政治纪律,《条例》对组织纪律也非常重视,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都列入要求。对此,中国社科院学者高波表示,“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

  在组织纪律上“不能再打擦边球”就意味着,如果“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将可能被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将被警告或严重警告,甚至开除党籍。

  在这方面出问题的落马官员也不在少数。据中纪委通报,余远辉就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任用亲属担任秘书,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潘逸阳甚至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还送给他人财物。

  负面清单三,强调廉洁纪律,谁敢纵容子女亲属经商,必遭党纪严惩!

  要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无疑需要划出廉洁“底线”。

  因此,在这次公布的《条例》中,一些“新问题”被补充进来,如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身边人经商、收受财物,一经查处,本人难辞其咎;一些“模糊地带”得以明确,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借职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会被开除党内职务;一些“细节问题”也不放过,如“大吃大喝”,这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规严处。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党规和法治一起作为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腐败问题,必须出台严厉举措,刹住歪风,但禁令并不是一阵风的运动,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更严约束党员的党内生活。

  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负面清单四,重视群众纪律,为群众办事还吃拿卡要,再这样就处分你!

  对老百姓而言,群众纪律如何规定是最为关心的一项内容。针对百姓呼声,《条例》中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

  群众民主权益等内容,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为群众办事,必须全心全意。

  过去,群众办事时,一些党员干部“脸难看”、吃拿卡要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很大。《条例》中明确,以后,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行为,也不允许了!《条例》规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被依规处分。此外,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也将受到惩罚。

  要让群众满意,就要大力打击“小官大贪”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2015年9月,山西省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其中包括吕梁市汾阳市三泉镇李家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建兵侵占公私财产问题。

  负面清单五,明确工作纪律,不负责、乱干预、泄秘密,结局只有被处分!

  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

  针对这种情况,《条例》专为工作纪律列出清单。无论是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还是违规干预插手市场、司法、执纪执法活动,或是泄露、扩散保密信息、试题,甚至公款出国出境,都将列入违反工作纪律的范畴,并按轻重处以从警告到开除党籍的处分。与旧版条例相比,新《条例》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了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问题的处分。

  在近日的通报中,我们已经能够看到纪委表述方式的变化。同是“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杨栋梁的表述是“干预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周本顺则是“私存涉密资料,泄露党和国家秘密。”这些表述直击问题所在,正是要警示党员,干工作就好好干,违反工作纪律,谁也逃不出正义的裁决。

  负面清单六,严肃生活纪律,作风不好,不违法就能免制裁?做梦!

  相比其他五项纪律,生活纪律在《条例》中篇幅不算长,数下来,仅有4条规定。但正是这4条,能将那些在生活上不检点者“一网打尽”。

  举例来说,原条例第150条中仅提到了通奸、重婚和包养情妇(夫)的处分。在新版中,为防止遗漏,这些太过具体的表述被删除,处分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把对那些不违法但违背道德的行为的软性约束变成了硬性要求。此外,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也被纳入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不过,少数党员干部由于不能严以律己,已经落入泥淖、受到惩处。今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周本顺等人的违纪问题就包括“生活奢侈、挥霍浪费”。可以确信的是,条例绝不是“稻草人”,谁心存侥幸,以为作风问题不大、想蒙混过关,都将受到严惩。

篇九: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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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材料范文

  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材料范文为认真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精神,制定本清单。一、加强组织协调方面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研究部署,执行交办工作打折扣,落实不到位。.2.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不及时、不客观、不具体,致使延误重要工作任务。3.协助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效果差。4.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或严重腐败问题。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5.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6.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制止不力,导致政令不畅或影响重要工作推进的。7.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不力,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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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对本单位本部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门存在管理松懈、纪律松驰现象。

  三、严肃查办案件方面9.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不能及时收集和办理。10.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不能严格执行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制度,存在隐瞒不报、迟报漏报、选择性上报的问题。11.对交办案件查办不力,有意拖延办案时限、敷衍应付办案。12.本单位本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存在压案不查、查而不究现象。13.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问题以及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收缴涉案违纪违法款物的情形。14、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严,发生涉案信息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等问题。15.在查办案件中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收受贿赂等执纪违纪情形。16.办案人员不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致使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四、强化作风监督方面17.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四风”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18.作风效能监督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本单位本部门不断发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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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聚焦主业主责,仍然牵头或参与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工作。

  20.自身作风问题突出,发生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反作风纪律的情况。五、深化教育预防方面21.廉政教育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对典型案例未能及时通报曝光,未能较好地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22.对作风和纪律问题未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致使小问题酿成大案件。23.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善,廉政风险点不明确,监督措施不到位。24.惩防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台账没能有效建立,出现惩防职责不落实、任务不兑现情形。六、严格追究问贵方面25.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未能有效开展。26.对落实两个责任敷衍应付,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不追究、不报告。27.“一案双查”工作不力,应当追究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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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责任主体:区党委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传达贯彻、安排部署、督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执行以及不按要求执行。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责任分解、组织推动落实。

  1

  组织领导

  4.未督促班子成员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并逐一审定,未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

  况开展日常督查和审议评价。

  5.未按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听取“两个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未及时研究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未按规定每年听取所属单位、下一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未进行指导并提出改进措施。

  7.未及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未及时进行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

  8.未按规定每年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

  组织领导

  9.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未按规定使用考评结果。

  10.未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案双查”,未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11.未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不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未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等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失察失误或者搞不正之风的情况。

  12.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13.未按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测试推荐、测评考察、民主票决等重要环节实施监

  2

  选人用人

  督,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有关廉政和作风方面的意见。

  14.讨论选用事宜时,不听取分管党委(党总支)成员对拟任对象的廉政情况介绍,将存在廉政问题的人选列

  入选用范围。

  15.未按规定查阅核实拟任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将不如实填报、隐瞒不报的拟任人选违规提拔任用或者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16.不认真贯彻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未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

  3

  正风肃纪

  17.未严格执行“六项纪律”,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纪律执行情况疏于督促检查,抓早抓小抓苗头问题不到位,或者发现问题不及时提醒、制止,未严肃纠正查处违反纪律的各类行为。

  18.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查纠“四风”措施不得力,未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

  正风肃纪

  19.对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力,落实惠民政策和服务项目建设举措不到位,对损害群

  众利益和党员干部形象的重大问题纠正不坚决、查处不及时。

  20.未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经常性内容,在各类培训中未按规定开设廉政教育课程,未能坚持常态化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风险防控和岗位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21.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未深入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

  4

  预防监管

  关事项等制度,未健全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

  22.构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不到位,对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力,不注重对已有监督成果

  的分析使用,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薄弱环节。

  23.未按要求健全内控机制,未及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内控机制制度建设不力。

  24.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不主动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未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

  支持保障

  25.不认真落实“两为主”的要求,不主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不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等规定。

  26.不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和聚焦主业,不主动接受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监督。

  27.对纪律审查工作领导不力,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干预、阻碍问题处置和责任追究。

  28.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对纪检监察机关提交的立案意见或处理、处分建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并作出决定。

  29.未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等工作规则,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分权制衡的原则,未严格遵守党委、管委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程。

  30.每年安排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少于5次,未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每年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或监督检查。

  31.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落实或者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者责任追究

  6

  管理示范

  不力。

  32.未按规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

  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甚至放任、包庇、纵容干部弄虚作假、违纪违法。

  33.未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

  34.未督促班子成员管好自已、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35.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导致职责范围内纪律松弛、组织涣散,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责任主体:区党委书记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传达贯彻、安排部署、督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办理以及不按

  1

  贯彻

  要求办理。

  落实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重视不够,不及时整改落实。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及时研究安排部署。2部署4.未按规定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现状,未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篇十一: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P>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路线不动遥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尝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pincai网。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材料一、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照自身,发现在守纪律和讲规矩方面做得不够好。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作为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工作是我的人生信条,始终把遵守校内外的规章制度作为生活底线,严守国家法规,严守依法执教,严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守教育教学常规,保持为人师范的教育形象,但是在工作生活中还存在好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育改革理论学习不够,理论知识储备不足,思想有局限。平时忙于工作,忙于事务,淡化了理论知识的学习。侧重了对上级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而忽视了专业知识理论学习。学习的自觉性不够,尤其是深入透彻理解知识没有下功夫,只从字面上理解,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实际教学脱钩,没有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业务知识不足,不能更好的指导教学实践。虽然一

  直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但因种种原因搁置一旁,经常给自己找开脱的理由,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远远未达到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思想,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三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没有将法律知识更好的运用到业务工作中。信息社会发展,工作中面临学生新情况和新挑战层出不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做到依法执教。平时缺少对法律法规内涵的深刻理解,有的法条较深,理解比较困难,学习时存在浅尝辄止的心态,遇到需要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实际工作时,便不能准确、灵活的加以运用。

  二、问题的根源

  通过“守纪律讲规矩”的学习,剖析思想根源,我觉得我所存在的这些问题,主要是以下这些因素造成的:一是放松了教育理论学习,放松了自身修养的提升。平时业务理论学习,学得不深刻,没有把握教育理念精神实质。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比较欠缺,思想改造不够,思想上或多或少地受到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平时虽然知道自己的诸多不足,但加强自身修养锻炼不够,常找许多借口来回避问题。

  二是为学生服务意识欠缺,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是我们教育事业的一贯宗旨,但在实际工作中,仅仅

  满足于做好眼前的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过得去,缺少对业务的刻苦钻研和工作上的创新。思想上有畏难情绪,工作有些缩手缩脚。学习也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学习。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自己考虑个人得失较多,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自身修养锻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追求以学生发展己任,为学生忧而忧,为学生乐而乐。在实际工作中,要时时刻刻发挥骨干教师的表率作用,攻坚克难,以身作则。

  二是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作为一普通一线教师,一刻也不能脱离学生,一切从学生的发展出发,要与学生打成一片,听取学生的心声。要时刻把鲁迅的“俯首甘为孺子牛”作为自己的人身格言。

  第三,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当今的世界是知识更新的时代,是学习的时代。基础教育教学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要想保质保量完成各种教学任务,必须具有过硬的专业本领。为此,必须不断加强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业务的学习,要学深、学透、熟练运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材料教育实践活动的整体部署,我积极参加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的各种学习读本、文件资

  料,并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建立了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基层联系点,并深进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依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认真反思、深入剖析、及时整改。现将对比检查情况报告以下:

  一、关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我自1992年参加工作,2004年入党,前后在乡镇、县政府办、妇联、县委办、市园林局工作20余年,于2012年3月调进省XX局工作,在党组织的关心、培养下,一步步成长起来,这一路走过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果断的,政治上是苏醒的。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能保持坚定的政治态度、坚定理想信念,始终能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线路、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地与党中心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唆使,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维护党委政府的权威。始终与党中心保持政治上、思想上、熟悉上的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伟人的思想、伟人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管在哪一个岗位,都能保全大局想题目、做工作。果断服从组织安排。自参加工作以来,我有过近10次的工作岗位调剂,不论是在乡镇的基层工作

  还是州市的业务部分,我都能自觉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不向组织讨价还价。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党的线路、方针、政策,遵守《中国我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做到令行制止,贯彻好上级的各项唆使。严格要求自己,生活简单,不讲排场,不浪费浪费,严格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对比党员标准,仔细查找,深感自己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一些方面做得不够:一是学习动力不够足,理***底不深。以为学习研究理论是政治家、理论家、高级领导干部的事,就办公室而言,是文秘职员的事。自己只要能美满完成岗位目标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就好了,还学那末多理论干啥。总以工作忙、事务多等为理由,致使理论学习不够,在学习上有时采取应付性的方式,致使理***底不深。二是宗旨意识不够强。坐办公室时间多,深进基层弄调研较少。有时面对题目缺少热忱和耐心,没有冷静思考和换位思惟。反应题目的人本身有一肚子怨气,假如不冷静,不热情对待,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只满足于一般的调和、解释、疏导工作,很轻易使工作堕入被动。三是创新意识不强。身为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本应当创新思惟、创新举措,求得工作新突破。但成天忙于职责范围内常规性的事务性、服务性的实际工作,跑跑跳跳,处理了一些“鸡毛

  蒜皮”、“隔靴搔痒”的“小疙瘩”事情,却很少为办公室领导的工作决策出好点子、建好议、参好谋,未能高标准地为领导和群众服好务。在工作中有时左顾右盼,畏手畏脚,缺少开辟创新精神,有时讨论题目没有及时阐明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意见。四是标准要求不高,进取心不够强。以为当上游辛劳,当下游受气,当中游适合,做服务工作,辛劳待遇又低,累死不讨好,有时还受气,不如循序渐进,尽可能不要无事找事,避免领导批评,群众指责。现在做服务工作,也存在只求过得往不求过得硬的思想。

  二、关于贯彻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依照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和我局制定下发的《云南省XX局关于贯彻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的实施意见》、《云南省XX局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改八项措施》的要求。针对初步查找出来的题目,做到能改的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创造条件积极解决。一是严格工作程序,促使作风转变。对办公室收文、发文登记、文件资料存档进行了规范要求,严格上放工考勤及请消假制度,办公环境的清洁整洁等风采有了明显转变。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粘贴公务车标识,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了《云南省XX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从今年8月1日起,我局所有公车全部粘贴标有“云南省级单位公务车”、“严禁

  公车私用”的明显标识,并标明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率先在省级单位亮出公车标识。三是加强了食堂和公务接待工作。积极参与简约型机关建设,制作摆放宣传牌、收骨盘22个,提倡勤俭食粮、文明用餐,更换不锈钢餐具300套,组织职工自己动手整理碗筷,营建一个清洁、简约的用餐环境。依照中心八项制度规定、《云南省XX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不浪费浪费,一切从勤俭动身,成效明显,年内公务接待费与往年同期相比降落了0%。四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程序。针对服务中心印刷厂经营管理的题目,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印刷厂财务报账的几点规定》,规范了报账程序,并设置专人负责对印刷厂原料的出库、进库进行登记和进货、承接业务的监督管理,使印刷厂的经营管理逐渐规范。五是抓好办公环境卫生、水、电管理,推动节能型机关建设。组织展开了“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践行绿色低碳出行。抓好用电、用水勤俭管理,使用节能灯具,杜尽白昼灯、长明灯;使用节水装备,加强用水装备平常维护和管理,杜尽“跑、冒、滴、漏”现象。六是清算会员卡,实现零持有。依照要求,及时通知干部职工展开会员卡清退工作,并于8月30日前,未持有会员卡或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向局纪检组作出零持有报告。七是下基层调研,展开民情恳谈。8月12日-14日,我到文山市XX局、马塘镇XX站展开调研活动,召

  开民群肯谈会。轻车简从,自付伙食,不添负担,了解实收,虚心听取干部群众对解决“四风”题目的建议,帮助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期看解决的沟渠引水题目。八是带头严格执行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自己开私车上放工,严格接待,严厉财经纪律,清算会员卡,不参与高消费的文娱活动。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谢绝收受礼品、礼金,制止***消费。

  但在执行八项规定时还存在以下题目:一是严格公务用车制度仍未完全到位;二是在公务接待工作方面没有完全掌控好标准、要求;三是对反应的题目没有完全解决好,职工中仍有很多意见。

  三、关于“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题目

  (一)情势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进不系统。学习自觉性不强,紧一阵、松一阵,有时满足于已有的知识积累,存在凭经验、吃老本的思想。二是深进基层调研不够。在下基层调研研究中,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对基层提出的题目落实得不够到位,这是情势主义的表现,必须认真改进XX研究方式方法,多下基层,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解民忧。三是落实不力,效力不高。热中于做表面文章,抓落实不够,当老好人,怕得罪人,没有大胆管理,特别是对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方面,只重视工作的布置,不重视落实中的检查,检查落实流于情势。这是现实

  的情势主义,必须改正。

  (二)官僚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上顾虑较多,落实不到位。工作中有畏难情绪,感到压力较大,难以应付。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思考很多,下大力气解决的少。这是好人主义在作怪,世界观出了题目,奉献精神不强的表现。下一步要加强学习改进,若不改正将会丧失领导干部形象。二是工作方法有时欠妥当。以为服务中心工作都是些吃喝拉撒琐碎小事,凭经验决策、主观果断、当场表态的现象,有些工作充分商量、充分听取意见包括不同意见还不够。与下面同道的接触交换、谈心沟通少了,广泛听取意见不够。我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历来有话直说,脾气也不太好,有时批评人过于严厉、不留情面,语气重了些,虽然对事不对人,也给部份同道造成了一些误解。性子也有点急,甚么事情一布置,就想早日看到结果,对下属的体谅、理解、关心不够。

  (三)享乐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进取精神不强,满足现状。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淡化,觉得XX工作清贫,无多大奔头,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二是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有得过且过、等待观看的思想。三是工作标准要求低,创新精神不强。一切按布就班,只求过得往,不求过得硬。积极进取,创新精神不够,一切按老一套办,总是怕“出头椽子先烂”,这是价值观不正确的表现,要及时改正。

  (四)奢糜之风方面。一方面是对浪费浪费行为监督把关

  不严。特别是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题目,有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另外一方面是有攀比思想存在。在碰到题目或有新的政策出台时,会自觉不自觉地跟风,参照他人的做法,没有严格依照规定办事。到基层吃饭不交伙食费,参与过***宴客送礼,规定出来后果断杜尽。这是奢糜之风的思想防线筑得不够牢固的表现,必须完全根除.

  四、关于产生题目的缘由分析

  深进展开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完全清除“四风”方面存在的题目,必须牢牢围绕反对“四风”,深进查找本身题目,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缘由:

  一是放松了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学习是令人进步素质的根本途径。客观地讲,这几年由于放松了加强学习,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上显得不够,在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思想上有折扣,没有通过学习,夯实理论根基,特别是对新的经济理论、新的经济知识和新的科学技术也满足一知半解,致使观念落后,缺少解决复杂题目的方法和应变能力,有时处理题目感到知识的短缺。

  二是放松了党性修养。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展开早期,****就强调,要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要求我们每位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进步,说到底就是要深进改造主观世界。在现今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进发展,知识经济

  信息的到来,全人类的飞速进步,都需要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往的经验教训。摸着石头过河,不想拨尖,不想出众,不在其上,也不在其下的中庸思想,是致使思想麻痹、心态冷漠、工作平淡、学风不浓,长时间处于“自我感觉不错”的状态当中缺少世界观的改造和党性修养锻炼,缺少为党和人民事业忘我奉献、奋斗毕生的寻求精神。

  三是放松了宗旨观念的培养。自己长时间在机关工作,很少下基层了解***,时间长了,对群众就冷淡了,感情也就淡化了,长此以往,就产生以为群众素质低的观点,滋生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不良情绪,没有久长牢固地保持农民本质。有时还怕群众、躲群众的想法。对自己的群众观点缺少必要的检讨,导致出现一些被动局面。

  五、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学习,进步熟悉,坚定理想信念。第一,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伟人的思想、伟人的理论的学习,特别是要依照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和我局制定下发的《云南省XX局关于贯彻中心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的实施意见》、《云南省XX局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改八项措施》的要求,找出自己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进步自己的熟悉,牢固建立辩证唯物史观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进步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振奋精神,克服惰性,积极进取,努力向上。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

  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坚定***主义理想、信念。第二,要建立正确的人生观。有了正确的人生观,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视为最高利益,才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最有价值的工作,也才能认真解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题目。第三,要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于有高尚的思想和情操,只有建立了正确的价值观,才能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腐化。

  二是心系群众,勤政廉洁,培养一流作风。要牢固建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真诚地为群众谋利益,把广大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大题目、反映强烈的热门、难点题目,作为展开调研的动身点和立足点,为领导正确决策当好顾问助手,真正为领导、为机关、为基层、为群众服好务。同时还要养成雷厉盛行的工作作风,办事不拖拉,积极主动,勇于负责,不怕吃苦,在廉政建设方面,按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位合格的我党员。

  三是从严要求,服务全局,创造一流业绩。认真学习杨善洲同道的先进事迹,用杨善洲这面镜子对比自己,认真剖析和反思,查找差距和不足,把杨善洲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为民宗旨,切实发扬务实作风,始终保持清廉本质。果断克服情势主义、官僚主义、

  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筑牢群众观点,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把杨善洲同道的崇高精神渗透到自己的思想深处,使这成为一种精神理念,一种价值寻求,一种工作常态。我决心在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中,依照边学边查边改、不虚不空不偏的要求,制定切实的整改措施,针对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题目,努力加强整改和进步,将题目向群众亮出,自觉接受群众的检查、帮助和评判。切实转变作风,紧密联系实际,严守组织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美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认认真真把机关服务中心的工作弄好、弄出特点,为机关正常、有序、高效的运转贡献自己的气力。

篇十二: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P>  【学习之窗】《监督执纪工作规则》100个正面清单和20个负面清单

  【学习之窗】《监督执纪工作规则》100个正面清单和20个负面清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三次全会提出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施行,既确立了监督执纪的高标准,又划出了监督执纪的纪律底线。一、监督执纪工作的100个正面清单(一)总则环节的4个正面清单1、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2、应当坚持四个原则。3、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4、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二)领导体制环节的6个正面清单1、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4、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并报经审批。5、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6、派驻纪检组查出重要问题应当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三)线索处置环节的9个正面清单1、执纪监督等部门发现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相关问题线索,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等人员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

  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3、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4、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5、纪检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6、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按照四类方式进行处置。7、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8、承办部门应当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9、各部门应当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四)谈话函询环节的8个正面清单1、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2、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3、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4、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5、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6、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7、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8、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五)初步核实环节的6个正面清单1、采取初步核实方式

  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2、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3、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4、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5、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四种方式提出处置建议。6、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六)立案审查环节的28个正面清单1、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2、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的条件。3、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4、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审查方案,提出需要采取的审查措施。5、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6、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7、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8、审查组组长应当严格执行审查方案,9、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10、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

  11、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本机关人员为主。12、立案审查后,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与被审查人谈话。13、审查应当充分听取被审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14、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重要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15、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16、调查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17、已调取证据必须及时交审查组统一保管。18、暂扣、封存、冻结、移交涉案款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19、执行暂扣、封存措施,执纪人员应当会同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由在场人员签名。20、对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存保管。21、纪检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确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款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22、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23、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审查期间的录音录像、谈话笔录、涉案款物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24、查明违纪事实后,审查组应当撰写违纪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见面,听取意见。25、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26、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意

  见建议,应当形成专题报告。27、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28、审查全过程形成的材料应当案结卷成、事毕归档。(七)审理环节的20个正面清单1、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2、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3、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4、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5、审理工作结束后形成审理报告,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6、对给予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纪律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同上级纪委沟通,形成处理意见。7、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8、审理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9、审理报告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办公厅(室)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10、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在30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11、被审查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执纪审查部门应当在通知司法机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

篇十三: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P>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纪检组长@@@@@

  (2014年8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自己通过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到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以整风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落实党的“八项规定”是增强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按照市社党组的统一部署,查摆问题,相互谈心,对照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结合岗位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正衣冠、照镜子、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刮骨疗伤、红红脸、出出汗,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及个人有关情况的说明第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和组织纪律情况。党的纪律从广义上讲,涵盖很多内容,包括政

  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就目前讲,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的认识是政治纪律就是要求党的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积极投身到活动中。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扎实深入开展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家与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我作为一名派驻部门纪检干部,坚决拥护和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实际行动中积极响应党组织的号召。尤其是作为党组成员,更应该带头走在活动的前列,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正确理解搞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统一部署的方法和步骤。坚决从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积极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第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情况。党中央审时度势及时颁布了“八项规

  2

  定”和“六条禁令”。市社党组及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讨论并制定了结合供销社实际的改进措施。作为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我决心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方面改变自己,按照“八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职工作任务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和整改措施。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切实做到:1、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改变工作作风,每年不少于下基层五次,掌握纪检工作的第一手资料,联系实际,贴近一线,真抓实干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走形式、不摆过场,认真搞好本职工作。2、积极向班长建议精简会议,避免没必要的浪费,提高会议效率,党组工作要讲实话、讲短话,计划安排要切实结合工作实际,不搞花架子。3、严格执行上级的要求、精简文山会海,求真务实,按照单位的节约措施执行。4、轻车简从,绝对不能违反单位的出行管理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摆排场、不铺张浪费,杜绝吃请和利用出差游山玩水、旅游观光。不住高档酒店,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5、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利益,公开、透明办事。虚心接受同志们的建议和

  3

  意见,听取群众的呼声,改进作风,加强纪检工作。6、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工作认真负责、不推诿、不扯皮,严明纪律,建立问责机制。7、工作狠抓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分管的各项工作要做到有布置、有管控、有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8、廉洁奉公,严禁吃请,收受贿赂一切有价钱物。第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公”经费使用及有关个人情况的说明1、作为部门纪检组长,我时刻牢记宗旨,遵守职责,严于律己。工作近四十年,担任副县级领导近八年,从未有过因公因私的公费出国出境。由于供销社车辆有限,也一直未享受领导专车使用。公务招待没有个人人情消费,都是按程序报经一把手同意履行公务招待。办公室用房按照组织安排使用。2、本人现住@@平方米的一套小单元,再无私产。一家三口,妻子下岗职工,现已退休,一个女儿,已成家工作。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具体表现

  4

  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对照查摆问题,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工作,主要存在问题如下:(一)形式主义方面一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扎实。学的不深、理解上级精神不透,执行落实有差距。只满足于看文件、读报纸,有时只看一下大标题,没有静下心来仔细研读,认真研究。整天忙于应付日常事务,很少系统地阅读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原著。即便是学习也是浮光掠影,看的多、思考的少;浏览的多,记住的少。不能密切结合供销社改革发展,现代管理模式需求,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作风。二是相关知识学习不够。自认为现在年龄大了,学了也是无用,记不住。相关业务知识了解就行了,其他诸如管理、科技知识学不学无所谓,放松了自己对理论学习的要求。(二)官僚主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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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位思想存在。宗旨意识谈薄,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聪明才智,为单位献计献策,全心全意为群众切实解决问题做的不好,做的不细。不能贴近群众,贴近一线,高高在上,无形中沾上官气,实际工作中脱离了群众。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认为自己从部队到供销社工作已经干了30多年了,对社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所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三)享乐主义方面常认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都是高级领导、大干部的事,自己不够格,自己想享乐只有回家去,沾公家的光自己享受于己无关。由于认识上存在偏差,没有认识到享乐主义方面应该防微杜渐,党性原则就受到影响,理想信念方面大打折扣,在平常总觉得太认真会影响同志之间的关系,所以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感到吃吃喝喝只要不用公款,是个小事。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满足于现状。(四)奢靡之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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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发展,家庭生活质量有所提高,在思想上“两个务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有所淡化,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逐步消弱,导致了工作上低标准贪图安逸,怕吃苦耐劳的想法。生活上时不时有追求高标准,搞攀比的思想。行动上对“两个务必”的要求执行力下降了。认为干了几十年了,什么艰苦生活也尝试过,现在赶上党的好政策,只要不违规、不浪费、享受一点无所谓。放松了严于律己的要求。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自己是个有着三十多年党龄的党员干部,受党教育多年,十七岁就参加工作,经过了部队的锻炼培养,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各级领导的关心教育,逐步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多年来党的教育和专业培训,自己也读了一些政治理论的书籍,懂得了不少做人的道理,增长了不少基本知识。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干部,起码的政治觉悟还是有的。但是,按照党章要求与上级领导和群众的期盼,对照“四风”查摆问题,确实存在理想信念不足、宗旨意识不强等现象。这些问题不及时纠正,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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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党组织带来负面影响,就会丧失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工作缺乏责任心,导致思想上出偏差,行动上有影响,管理上不到位。所以自己要按照“正衣冠、照镜子、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挖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认真分析,进一步深挖,找出原因,进行自我批评,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对形式主义:一直是我党深恶痛绝的丑恶现象,反对形式主义,贯穿党的发展历史。我认为克服形式主义首先要求真务实,正确的贯彻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加强工作责任心,不敷衍了事,无论完成什么任务都要真抓实干,认真对待。不摆花架子,不弄虚作假,不好大喜功,把供销社系统的发展放在首位,紧紧围绕供销社当前的中心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驾护航搞好服务。对官僚主义:首先要树立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放下架子,沉下身子,克服特权等级观念。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是为了人民群众。“官”是党和人民给的,所以你能够认真履职,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群众就认可你。要正确行使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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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中的权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克服官僚主义,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现象。近几年由于职务变了、环境变了,自己深入一线少了、联系群众少了、调查研究也少了,地气接的就少了。这种思想必须彻底改正。对享乐主义:自己主要存在革命意志衰退,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觉得工作都快40年了,船也快到岸了,要求不如从前严格,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认为自己工作了多年,经验不多也积累了一些,以致于学习理论的劲头小了,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干劲少了。虽然也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但精神状态和上进心差了,缺乏昂扬的斗志和充满激情的精神。近年来,自己随着职务的变动,宗旨观念在头脑中树得还不牢,部队那种“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优良传统和作风丢了,总认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带有共性的问题,没有很好地针对问题沉下去,倾听群众意见,制定针对性措施,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反思我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近些年来党性锻炼所下的气力不够,世界观的改造抓得不紧,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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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淡薄了。随着环境变了,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多了一些,久而久之,对群众的呼声、群众的疾苦、群众的困难了解不够,解决得也不及时。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好,缺乏坚忍不拔、百折不回的意志和毅力,导致作风上缺乏艰苦奋斗、攻坚克难和一抓到底的魄力。主要根源是不敢大胆管理,歇气、松劲、怕事和有依靠的思想造成的。对奢靡之风:对腐朽的思想余孽的潜在性、危害性警惕不高,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薄弱了。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安于现状,工作激情减退,拼搏奉献精神下降。近年来我们的国家和社会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还需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从思想上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一个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原则。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一)坚持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的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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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和自觉性,真正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第一要务。自觉做到“四个自我提升”,即:从应付性学习转变为主动钻研学习,从主要着眼于改造客观世界转变为改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相结合,从为了工作需要的“不得不学”转变为了提升自己理论素养的“不能不学”。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共产主义信仰,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弘扬马克思主义的学风。自觉做到“三个带头”,即带头挤出时间刻苦自学,不能陷于事务,每周坚持学习4小时;带头向实践学习、向干部群众学习,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月到基层调查了解一次情况;坚持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加强对履行领导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领导水平。(二)坚持求真务实,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警惕脱离群众的倾向。坚持身体力行、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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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尽量多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汲取群众在实践中的丰富营养,不断加深与机关同志们的感情。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坚持抓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促进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整体平衡推进。按照反对“四风”的总要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党组和一把手当好参谋。(三)坚持从严律已,努力当好实践教育活动的践行者和推动者。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勤政廉政的表率。总之,我要借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加强学习,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两个务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反对“四风”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认真参加党内政治民主生活,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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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附件: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班子意见:一是班子服务基层的观念不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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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享乐主义思想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对班子成员意见:###同志:一是深入基层调研不多,联系群众少;二是勤俭节约意识有所松懈。@@@同志:一是对学习抓得不紧;二是密切联系群众不够。@@@@同志:一是存在官本位思想;二是工作中说得多,干的少。@@@@@@同志:一是供销业务还有些不熟悉;二是理论学习不深入,调研少。@@##@同志:一是求真务实精神不强;二是勤俭节约意识淡化,工作中存在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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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P>  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责任主体:区党委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立的部署和要求传达贯彻、安排部署、催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执行以与不按要求执行。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应的党风廉政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与工作意见整改落实不与时、不到位。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责任分解、组织推动落实。

  1

  组织领导

  4.未催促班子成员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工作方案并逐一审定,未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情况开展日常督查和审议评价。

  5.未按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立专题会议,未听取“两个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未与时研究并催促落实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任务。

  6.未按规定每年听取所属单位、下一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未进展指导并提出改良措施。

  7.未与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未与时进展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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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未按规定每年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情况。

  1

  组织领导

  9.未将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未按规定应用考评结果。

  10.未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一案双查〞,未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11.未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相关规定,不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未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等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失察失误或者搞不正之风的情况。

  12.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13.未按规定承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考试推荐、测评考察、票决等重要环节实施监视,不

  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有关廉政和作风方面的意见。

  2

  选人用人

  14.讨论选用事宜时,不听取分管党委〔党总支〕成员对拟任对象的廉政情况介绍,将存在廉政问题的人选列入

  选用围。

  15.未按规定查阅核实拟任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将不如实填报、隐瞒不报的拟任人选违规提拔任用或者列入后备干部。

  16.不认真贯彻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未主动承受干部群众监视,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

  3

  正风肃纪

  17.未严格执行“六项纪律〞,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纪律执行情况疏于催促检查,抓早抓小抓苗头问题不到位,或者发现问题不与时提醒、制止,未严肃纠正查处违反纪律的各类行为。

  2/19

  18.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查纠“四风〞措施不得力,未形成作风建立长效机制。

  3

  正风肃纪

  19.对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立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力,落实惠民政策和效劳项目建立举措不到位,对损害群众

  利益和党员干部形象的重大问题纠正不坚决、查处不与时。

  20.未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经常性容,在各类培训中未按规定开设廉政教育课程,未能坚持常态化开展示教育、警示教育、风险防控和岗位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立流于形式。

  21.不认真执行集中制,未深入贯彻落实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

  4

  预防监管

  度,未健全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

  22.构建权力运行监视体系不到位,对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监视制约不力,不注重对已有监视成果的

  分析应用,未与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良薄弱环节。

  23.未按要求健全控机制,未与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控机制制度建立不力。

  24.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不主动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未与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5.不认真落实“两为主〞的要求,不主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不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等规定。

  5

  支持保障

  26.不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和聚焦主业,不主动承受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领导班子与成员进展

  监视。

  27.对纪律审查工作领导不力,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干预、阻碍问题处置和责任追究。

  28.对职责围发生的违纪问题处理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对纪检监察机关提交的立案意见或处理、处分建议,未在规定时间研究并作出决定。

  6

  管理29.未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等工作规那么,领导

  3/19

  示

  班子成员分工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分权制衡的原那么,未严格遵守党委、管委会工作规那么和议事规程。

  30.每年安排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少于5次,未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每年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立专题调研,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展调研督导或监视检查。

  31.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落实或者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的问题,不与时纠正处理,或者责任追究不力。

  32.未按规定从严管理监视干部,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与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甚至放任、包庇、纵容干部弄虚作假、违纪。

  33.未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

  34.未催促班子成员管好自已、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未与时提醒并催促整改。

  35.对党风廉政建立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导致职责围纪律松弛、组织松散,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4/19

  责任主体:区党委书记

  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立的部署和要求传达贯彻、安排部署、催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办理以与不按

  1

  贯彻

  要求办理。

  落实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应的党风廉政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与工作意见重视不够,不与时整改落实。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立重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对党风廉政建立工作未与时研究安排部署。2部署4.未按规定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立专题会议,未听取党风廉政建立情况汇报并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立

  工作现状,未与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5.未催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未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情况开展日常督查和审议评价。

  催促

  3

  检查

  6.未按规定每年听取各单位、下一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未进展指导并提出改良措施;

  未按规定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未催促整改问题,未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7.未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

  选人干部,用人失察失误或者搞不正之风。4

  用人8.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

  亲、营私舞弊,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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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私自泄露动议、推荐、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10.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11.确定拟任对象和讨论选用事宜时,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有关廉政和作风方面的意见,不听取分管

  选人

  4

  党委成员对拟任对象的廉政情况介绍,将存在廉政问题的人选列入选用围。

  用人

  12.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

  人用人问题进展调查核实以与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13.不认真贯彻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未主动承受干部群众监视,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

  14.未严明“六项纪律〞,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措施不得力,未形成纪律作风建立长效

  正风

  机制。

  5

  肃纪

  15.对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立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力,落实惠民政策和效劳项目建立举措不到位,对损害群众

  利益和党员干部形象的重大问题纠正不坚决、查处不与时。

  16.未按要求强化对控机制建立的研究和指导,对控机制制度建立不重视、推动不力,未按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

  预防

  控管理。

  6

  监管

  17.对班子成员和分管单位疏于监视管理,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

  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与时进展教育提醒、催促纠正。

  支持

  18.对收到的涉与廉政和作风方面的信访举报材料,未与时批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

  7

  保障

  多的单位,未会同纪委书记对其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

  6/19

  19.未主动加强领导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对重要问题线索未亲自阅示、督办,未与时排除纪律审查中的干扰和阻力,甚至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干预、阻碍问题线索处置和责任追究。

  20.不主动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积极支持“三转〞和聚焦主业,不主动与党委副书

  支持

  记和纪委书记就重大问题与时进展沟通会商,不主动承受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班子与成员进展监视。

  7

  保障

  21.未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每年讲廉政党课和党委中心组专题学廉制度,未定期开展廉政调研,并组织班子成员

  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立法规制度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立的部署和要求。

  22.未严格落实集中制、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等要求,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未按规定程序进展科学决策,或者未正确执行集体决策。

  管理

  23.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不到位,未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以与在生活会、述职述廉中报告

  8

  示

  履行党风廉政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

  24.未严格执行纪律并模遵守廉政规定,未当好廉洁从政和作风过硬的表率,未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25.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疏于教育、监视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未能与时提醒并催促整改。

  7/19

  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责任主体:区党委成员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立任务安排部署、催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办理以与不按要求办理。贯彻1落实

  2.对巡视巡查、纪检监察机关等反应的党风廉政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与工作意见重视不够,不与时整改落实。

  3.未主动协助党委与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立工作,未定期与纪委书记沟通并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立工作。

  研究4.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未按要求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围党风廉政建立情况,未与时催促问题整

  2

  部署改。

  5.抓分管围的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不力,未坚持将党风廉政建立要求与分管业务工作深入融合、协同推进;年初不制定工作方案,平时不抓好推进实施,年末不进展总结分析。

  选人

  3

  6.未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相关规定,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成心提供虚假情况。

  用人

  8/19

  7.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或者私自泄露推荐、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3

  选人8.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

  用人用人问题进展调查核实以与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9.成心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

  10.未严明“六项纪律〞,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查纠不力,分管围未形成纪律作风建立长

  正风效机制。4

  肃纪11.对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立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力,落实惠民政策和效劳项目建立举措不到位,对损害群众

  利益和党员干部形象的重大问题纠正不坚决、查处不与时。

  12.对党委书记、副书记履责情况未主动进展监视。

  13.对分管部门与联系单位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管,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到位,未按规定每年

  预防参加分管部门与联系单位的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未按规定每年对分管部门与联系单位领导干部进展廉政谈5

  监管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与时进展教育提醒、催促纠正。

  14.未催促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抓好控机制建立,未组织开展廉政风险分析排查,未针对分管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9/19

  15.对收到的涉与廉政和作风方面的信访举报材料,未与时批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未按党委书记的委托会同纪委书记对其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支持16.对分管围发现的问题线索不与时转交,甚至成心遮掩、包庇袒护、弄虚作假、干扰办案。6保障17.不主动承受纪检监察机关监视,对纪检监察机关在分管围开展监视检查、纪律审查等工作不积极支持配合。

  18.对纪检监视体制机制创新不积极支持,不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三转〞。19.贯彻执行集中制不力,对“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规定提交党委进展科学决策,或者不正确执行集体决策。20.未按规定开展廉政调研、讲廉政党课,未按规定向党委以与在生活会、述职述廉中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管理任制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7示21.未严格执行纪律并模遵守廉政规定,未当好廉洁从政和作风过硬的表率,未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依法依规行使权力。22.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疏于教育、监视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未能与时提醒并催促整改。

  10/19

  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责任主体:基层党委〔党总支〕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区党委、管委会关于党风廉政建立的部署要求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催促落实不力,或者对交办的党风廉政建立任务敷衍推诿、拒不办理。

  统筹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应的党风廉政建立问题以与工作意见不认真整改落实。

  1

  落实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计划,未主动分析研究支部党风廉政建立状况,未有

  针对性地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并推进落实。

  4.未按规定每年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情况。

  5.每年安排党支部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少于5次,未定期组织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每年至少开展2

  教育

  次党风廉政建立专题调研。

  2

  引导

  6.对“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抓思想政治建立不力,对党员干部未广泛开展交心谈心。

  7.抓党风廉政教育不力,未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廉政文化建立流于形式。

  8.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选人

  3

  9.未按规定承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考试推荐、测评考察、票决等重要环节实施监视,不

  用人

  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有关廉政和作风方面的意见。

  11/19

  10.讨论选用事宜时,不听取分管党委〔党总支〕成员对拟任对象的廉政情况介绍,将存在廉政问题的人选列

  选人入选用围。3

  用人11.未按规定查阅核实拟任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将不如实填报、隐瞒不报的拟任人选违规提拔任用或

  者列入后备干部。

  12.未催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

  13.不认真执行集中制,未深入贯彻落实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制度,未健全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

  14.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查纠不力,作风建立措施不力。

  15.对单位党风政风行风建立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力,落实惠民政策和效劳项目建立举措不到位,对损害群

  监视

  4

  众利益和党员干部形象的重大问题纠正不坚决、查处不与时。

  管理

  16.对党员干部纪律执行和廉洁从政情况疏于监视管理,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到位,对发现

  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与时进展教育提醒、催促纠正。

  17.未按要求健全控机制,未与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控机制制度建立不力。

  18.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落实或者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的问题,不与时纠正处理,或者责任追

  究不力。

  19.对职责围发现的问题线索不与时报告和移交,或者进展掩盖、袒护。

  支持

  5

  20.不支持纪检委员履行监视职责,不主动承受纪检监察机关监视,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视检查、纪律审查

  执纪

  等工作不积极支持配合。

  12/19

  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责任主体:党支部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区党委、管委会关于党风廉政建立的部署要求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催促落实不力,或者对交办的党风廉

  政建立任务敷衍推诿、拒不办理。

  统筹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应的党风廉政建立问题以与工作意见不认真整改落实。

  1

  落实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计划,未主动分析研究支部党风廉政建立状况,未有

  针对性地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并推进落实。

  4.未按规定每年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情况。

  5.每年安排党支部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少于5次,未定期组织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每年至少开展2

  教育

  次党风廉政建立专题调研。

  2

  引导

  6.对“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抓思想政治建立不力,对党员干部未广泛开展交心谈心。

  7.抓党风廉政教育不力,未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廉政文化建立流于形式。

  8.未催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

  13/19

  9.不认真执行集中制,未深入贯彻落实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未健全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

  10.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查纠不力,作风建立措施不力。

  11.对单位党风政风行风建立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力,落实惠民政策和效劳项目建立举措不到位,对损害群监视众利益和党员干部形象的重大问题纠正不坚决、查处不与时。3管理12.对党员干部纪律执行和廉洁从政情况疏于监视管理,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到位,对发现

  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与时进展教育提醒、催促纠正。

  13.未按要求健全控机制,未与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控机制制度建立不力。

  14.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落实或者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的问题,不与时纠正处理,或者责任追究不力。

  15.对职责围发现的问题线索不与时报告和移交,或者进展掩盖、袒护。

  支持

  4

  执纪

  16.不支持纪检委员履行监视职责,不主动承受纪检监察机关监视,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视检查、纪律审查

  等工作不积极支持配合。

  14/19

  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单位负责人〕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党风廉政建立任务组织落实不力,或者拒不办理以与不按要求办理。

  统筹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应的党风廉政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与工作意见不认真整改落实。1

  落实3.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未把党风廉政建立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未主动分析研究职责围的党风廉政

  建立状况,未有针对性地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并推进落实,未按规定每年进展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落

  实情况报告。

  2

  选人4.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成心提供虚假情况,成心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

  用人5.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

  教育6.未经常性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未按规定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

  引导7.未结合实际开展示教育、警示教育、风险防和职业道德教育。

  预防

  4

  8.抓控机制建立不力,未按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所属单位监管不到位,未与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良薄弱环节。

  监管

  15/19

  9.未催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查纠不力;对党员干部纪律执行和廉洁从政情况疏于监视管理,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到位,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与时进展教育提醒、催促纠正。10.抓党风政风行风建立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力,落实惠民政策和效劳项目建立举措不到位,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党员干部形象的重大问题纠正不坚决、查处不与时。

  11.对职责围发现的问题线索不与时报告和移交,或者进展掩盖、袒护。

  5

  支持

  执纪12.不支持纪检委员履行监视职责,不主动承受纪检监察机关监视,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视检查、纪律审查等工

  作不积极支持配合。

  13.未严格执行纪律并模遵守廉政规定,未带头树立良好作风,未能主动管好自已和亲属。

  6

  示14.未按规定开展廉政调研、讲廉政党课,未按规定向党委以与在生活会、述职述廉中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

  引领制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

  15.未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责任主体:纪检监察机关

  落实党风廉政建立监视责任负面清单

  16/19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不力,未与时向党委提出改良和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的意见建议。

  协助

  1

  落实

  2.对巡视巡察、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等反应的党风廉政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与工作意见不与时催促责任部门整

  改落实。

  3.未按规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向党委作工作汇报,未与时提请党委研究监视执纪问责中的重大问题。

  情况

  2

  4.未按规定每年两次向上级纪委报告监视责任落实情况,未与时将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并提出

  报告

  意见建议。

  5.未催促党委、管委会按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并进展情况报告,未认真审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未对存在的问题与时提出整改要求。

  6.未按规定每年听取下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述职述责述廉,对下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落实监视责任情

  催促况报告不与时审阅并提出改良措施和意见,未与时指导、催促下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落实监视责任。

  3

  指导

  7.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廉政测评满意率较低的单位,纪委书记未会同党委书记或其他党委成员约

  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未与时指出问题、提出批评、催促整改。

  8.对监视检查和案件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9.对党章以与其他党法规、党的“六项纪律〞执行情况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疏于监视检查。

  监视

  4

  检查

  10.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立相关规定情况不认真开展监视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行为和“四风〞

  问题不与时查处并通报曝光。

  17/19

  11.对领导班子与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监视不力,对执行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情况监视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与时制止和纠正处理。12.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监视不力,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未按规定实施监视;对考察对象的廉政、作风情况把关不严,对有举报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不认真调查核实,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

  13.对领导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那么》与相关规定情况监视不力,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进展约谈提醒。

  14.对行政管理权运行的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疏于监视检查,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实施再监视不力,未与时纠正和查处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失职失责的行为。15.对领导班子、职能部门落实控机制建立主体责任监视不力,未与时催促各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控机制建立有关事项,未能有效防控风险。

  16.对问题线索未实行集中统一规管理,未严格按照五类方式与相应的标准处置问题线索。

  17.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不按规定办理,对上级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不积极配合。

  5

  执纪

  18.对发现或收到的反映本级领导班子与其成员的问题线索不按规定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或者泄露有关

  审查

  问题线索信息。

  19.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和苗头性问题,未按规定采取约谈、函

  询等方式进展核实并实施教育提醒、谈话告诫、纠正处理。

  20.开展“一案双查〞力度不够,对反腐败协调小组转交的违纪问题线索不认真查处。

  执纪

  5

  审查

  21.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视执纪工作规那么》不到位,未全面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职责围出现违

  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等情况。

  18/19

  22.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疏于催促、指导和监管,未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并通报情况。

  23.未认真落实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和舆情处置报告制度。

  24.对重大违纪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未与时进展剖析通报,未结合案例通报开展警示教育。

  25.未与时结合典型案件查找管理漏洞,未相应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

  26.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应当进展责任追究,未实施责任追究或未提出问责

  建议。

  27.实施党风廉政建立责任“一案双查〞不力,对应当承当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其他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未按

  问责

  规定实施倒查追责。

  6

  追究

  28.对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视责任应当进展责任追究,未实施责任追究或未提出

  问责建议。

  29.实施责任追究程序不规,作出的责任追究决定或提出的问责建议不符合规定。

  19/19

篇十五: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P>  教体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一)履行“一岗双责”责任1.在局党支部日常工作中,协助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纪检组)和就业局党支部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主体责任;2.抓好教育股、人事股、招生办、督导室、教师培训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有效防范职责范围存在的腐败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二)强化知纪明纪1.深入学习《党章》与《廉政准则》以及作风方面相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条例,增强尊崇敬畏意识,熟知纪律要求,明确行为底线;2.坚决反对“四风”,主动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和“生活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加强日常监管1.对分管业务股室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年内讲授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听取工作汇报不少于4次;2.开展廉政约谈全覆盖;3.对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4.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社会交往、生活交往的监管,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纠正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推进预防腐败1.督促分管股室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以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加强对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现场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五)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二、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不允许出现我局“四风”问题;严禁出现对报告、约谈、诫勉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力,不能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不允许放松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篇十六: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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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体局党组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一)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1.在局党支部日常工作中,协助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纪检组)和就业局党支部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主体责任;

  2.抓好教育股、人事股、招生办、督导室、教师培训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有效防范职责范围存在的腐败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

  (二)强化知纪明纪1.深入学习《党章》与《廉政准则》以及作风方面相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条例,增强尊崇敬畏意识,熟知纪律要求,明确行为底线;2.坚决反对“四风”,主动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和“生活圈”,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加强日常监管1.对分管业务股室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年内讲授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听取工作汇报不少于4次;2.开展廉政约谈全覆盖;3.对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

  1

  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

  4.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社会交往、生活交往的监管,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纠正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推进预防腐败1.督促分管股室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以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加强对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现场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五)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二、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不允许出现我局“四风”问题;严禁出现对报告、约谈、诫勉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力,不能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不允许放松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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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生感恩节主题教育活动总结5篇

  中学感恩节活动总结范文1一、活动目的如今虽然很多人注意到生活礼仪,谢谢常挂在嘴边,但是大家或许是因为羞于表达或许出于缺少机会而省略了对于身边亲人、朋友和老师的感谢。随着这次感恩节的到来,我们中文系学生会外联部为提高我校学生的感恩意识,唤起大家感恩的心,特举办此次感恩节免费发放明信片的活动。二、活动之前的准备1、根据活动的要求,我们做出了这次活动的策划书;2、在感恩节前一周,我们外联部到校外寻找有意向的厂商,拉得赞助;3、在感恩节前几天,我们外联部与邮局协商并买到明信片,然后在饰品店买到红丝带等部分活动用品,并制作感恩信箱;4、在感恩节前一天晚上,在中文楼贴了海报。三、活动基本情况我们外联部与青协共同举办这次活动,我们分为三组,分别在二餐,三餐,四餐设点,我们这组在二餐,我们在11点二十完成了所

  3

  有准备活动,包括桌子,所有物品的摆放及气球的充气。活动开始后,青协的同学负责给路过的同学解说我们这次的活动,参与活动的同学自由选择通过明信片来实现感恩之情的传达,并当场填写完,投入我们自制的“感恩信箱”里,1点20活动结束。24号我部将明信片寄出。

  五、活动的效果此次活动同学们都踊跃参加,寄出了他们对自己的亲人,朋友的牵挂,并对我们这次活动一致好评,活动圆满结束四、存在问题及建议(一)问题1、活动的前期准备不够齐全,考虑到的问题欠缺(活动快结束时,电脑没电了;活动所需的红丝带不够)2、活动进行时,对明信片的填写的讲解不够清楚,造成明信片的填写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二)建议1、完善策划书的细节,增强活动的逻辑连接;2、在活动进行时,各组人员应团结,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3、活动进行时及之前的准备,分工应明确,做事用积极。

  中学感恩节活动总结范文2

  感恩是一种文明,感恩是一种品德。拥有一颗感恩之心,才懂得去孝敬父母;拥有一颗感恩之心,才懂得去尊敬师长;拥有一颗感恩之心,才懂得去关心、帮助他人;拥有一颗感恩之心,就能学会宽容,赢得友谊;拥有一颗感恩之心,就会拥有快乐,拥有幸福。通过感恩教育,让学生学会“图报”,知道如何去报答父母、老师、朋友、学校和社会。根据感恩节活动计划,开展了一系列感恩教育活动,注重将感恩教育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一、积极宣传感恩月活动。少先队大部出了一期《知恩、感恩》的黑板报,每班级在黑板的左边开辟温馨提示栏,告诉同学们11月份是学校的感恩教育月,提醒同学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感恩父母,感恩师长,感恩社会。

  二、感恩社会。学校组织学生为双中过世的学生颜鹏飞的家长爱心捐款,爱心捐款共计1611元。本次献爱心活动,全体同学都积极响应学校少先队的号召,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在这次活动中,涌现了许多“爱心小天使”,孩子们把自己的零花钱,自觉自愿地捐了出来,献出了自己的一片爱心,特别是五(1)的学生,捐款钱数再多,其中彭柳青同学就捐款100元整,吴杏林同学捐款20元。

  三、11月24日各班开展了以“感恩”为主题的班会,通过感恩教育使学生“知恩”。在这个社会里,谁都没有只索取而不付出的权力,人人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父母、老师、朋友、他人、学校和社会的恩惠,人人都需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来对待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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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感恩父母。让同学们知道我们在妈妈的肚子里怀胎十月,来到这个世界很不容易,父母为我们的健康成长付出了很多心血。在感恩节期间,各班开展了给妈妈、奶奶倒一杯水,拿一双拖鞋,捶捶背、揉揉肩,洗一次脚,做一件家务事的活动,要求三、四年级的同学每人写一篇感恩日记,要求五年级同学每人写一篇感恩父母的信,在父母生日的那一天祝福他们生日快乐,身体健康。

  五、感恩师长。感恩节当天的辅导员讲话中,我在广播里建议孩子们全体对老师深深的敬一个礼,并对老师说了一声“老师,您辛苦了,老师,我们感谢您!”以此来教育孩子们尊敬老师是最重要的,是尊重老师的劳动,教学是一种艰苦细致的脑力劳动,老师为此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老师要精心设计每一个教学方案,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仔细批改每一份作业,老师的工作是辛苦而繁重的。

篇十七: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P>  可以说今后谁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或者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以及对抗组织审查都将受到党纪严惩其处分既有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也包括开除党从中纪委近期的通报来看不少落马官员就曾碰过这张负面清单如周本顺的问题就包括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

  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3篇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政治纪律“负面清单”】1.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等行为。2.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行为。3.损坏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行为。4.对抗组织审查。5.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行为。6.叛逃及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行为7.违反政治规矩等行为。【组织纪律“负面清单”】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行为。2.侵犯党员权利行为。3.违反组织工作原则等行为。4.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行为。【廉洁纪律“负面清单”】1.以权谋私行为。2.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3.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4.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5.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务等行为。6.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7.权色交易等行为。【生活纪律“负面清单”】1.生活奢靡行为.违法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行为。【群众纪律“负面清单”】1.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漠视群众利益行为3.侵占群众知情权等行为。

  【工作纪律“负面清单”】1.党组织失职行为。2.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3.失泄密行为。4.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行为。

  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政治纪律“负面清单”】1.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等行为2.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行为3.损坏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行为4.对抗组织审查5.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行为6.叛逃及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行为7.违反政治规矩等行为>>关键词:对抗组织审查对比旧条例,新条例政治纪律“负面清单”至少出现了三个新提法:“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关键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新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关键词:搞团团伙伙情节新条例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组织纪律“负面清单”】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行为2.侵犯党员权利行为3.违反组织工作原则等行为4.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行为>>关键词: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对比旧条例,新条例组织纪律“负面清单”新增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关键词:违规出国(境)擅自脱离组织

  同时新增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关键词:非组织活动此外,组织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提法还有“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以及“篡改、伪造个人档案”等。【廉洁纪律“负面清单”】1.以权谋私行为2.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3.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4.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5.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务等行为6.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7.权色交易等行为>>关键词:权/钱色交易廉洁纪律“负面清单”新增规定: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关键词:以权谋私

  廉洁纪律“负面清单”新增内容还至少包括八项规定执行中的8大集中问题:大吃大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楼堂馆所违规;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举办各类节会、庆典;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收受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持有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出入私人会所。

  【生活纪律“负面清单”】1.生活奢靡行为2.违法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行为>>关键词:不正当性关系生活纪律“负面清单”将旧条例中的“与他人通奸”、“包养情妇(夫)”提法,修改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提出: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对此,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谢春涛表示,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使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关键词:生活奢靡生活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提法还有“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等。而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群众纪律“负面清单”】1.侵害群众利益行为2.漠视群众利益行为3.侵占群众知情权等行为>>关键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纪律“负面清单”中,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内容,“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和“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等,均被列入“负面清单”中。>>关键词:漠视群众诉求此外,还首提“形象工程”:“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工作纪律“负面清单”】1.党组织失职行为2.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3.失泄密行为4.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行为>>关键词: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工作纪律“负面清单”则至少新增了两个新提法:“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一:突出政治纪律,谁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必被严惩!突出政治纪律是《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对此表示,旧条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什么都管,但有些问题没管好。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难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针对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条例》的规定相当细致,既要求惩戒“歪曲党史、军史”等错误,也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可以说,今后谁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或者“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以及“对抗组织审查”,都将受到党纪严惩,其处分既有“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也包括“开除党籍”。从中纪委近期的通报来看,不少落马官员就曾碰过这张“负面清单”,如周本顺的问题就包括“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杨栋梁则是“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负面清单二:强调组织纪律,谁再参加老乡会、违规提拔干部必受处分!

  除了政治纪律,《条例》对组织纪律也非常重视,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都列入要求。对此,中国社科院学者高波表示,“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

  在组织纪律上“不能再打擦边球”就意味着,如果“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将可能被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将被警告或严重警告,甚至开除党籍。

  在这方面出问题的落马官员也不在少数。据中纪委通报,余远辉就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任用亲属担任秘书,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潘逸阳甚至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还送给他人财物。

  负面清单三,强调廉洁纪律,谁敢纵容子女亲属经商,必遭党纪严惩!

  要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无疑需要划出廉洁“底线”。

  因此,在这次公布的《条例》中,一些“新问题”被补充进来,如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身边人经商、收受财物,一经查处,本人难辞其咎;一些“模糊地带”

  得以明确,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借职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会被开除党内职务;一些“细节问题”也不放过,如“大吃大喝”,这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规严处。

  廉洁纪律是条火线,但仍有贪官敢触碰。根据中纪委通报,杨栋梁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礼金、礼品,违规多占住房;余远辉则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负面清单四,重视群众纪律,为群众办事还吃拿卡要,再这样就处分你!

  对老百姓而言,群众纪律如何规定是最为关心的一项内容。针对百姓呼声,《条例》中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内容,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为群众办事,必须全心全意。

  过去,群众办事时,一些党员干部“脸难看”、吃拿卡要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很大。《条例》中明确,以后,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行为,也不允许了!《条例》规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被依规处分。此外,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也将受到惩罚。

  要让群众满意,就要大力打击“小官大贪”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2015年9月,山西省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其

  中包括吕梁市汾阳市三泉镇李家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建兵侵占公私财产问题。

  负面清单五,明确工作纪律,不负责、乱干预、泄秘密,结局只有被处分!

  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

  针对这种情况,《条例》专为工作纪律列出清单。无论是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还是违规干预插手市场、司法、执纪执法活动,或是泄露、扩散保密信息、试题,甚至公款出国出境,都将列入违反工作纪律的范畴,并按轻重处以从警告到开除党籍的处分。与旧版条例相比,新《条例》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了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问题的处分。

  在近日的通报中,我们已经能够看到纪委表述方式的变化。同是“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杨栋梁的表述是“干预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周本顺则是“私存涉密资料,泄露党和国家秘密。”这些表述直击问题所在,正是要警示党员,干工作就好好干,违反工作纪律,谁也逃不出正义的裁决。

  负面清单六,严肃生活纪律,作风不好,不违法就能免制裁?做梦!

  相比其他五项纪律,生活纪律在《条例》中篇幅不算长,数下来,仅有4条规定。但正是这4条,能将那些在生活上不检点者“一网打尽”。

  举例来说,原条例第150条中仅提到了通奸、重婚和包养情妇(夫)的处分。在新版中,为防止遗漏,这些太过具体的表述被删除,处分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把对那些不违法但违背道德的行为的软性约束变成了硬性要求。此外,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也被纳入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不过,少数党员干部由于不能严以律己,已经落入泥淖、受到惩处。今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周本顺等人的违纪问题就包括“生活奢侈、挥霍浪费”。可以确信的是,条例绝不是“稻草人”,谁心存侥幸,以为作风问题不大、想蒙混过关,都将受到严惩。

篇十八: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P>  班子检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三篇

  根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次民主生活会部署安排,会前,我深入学习了《党章》《____新时代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规定的篇目章节,认真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全面整体检视、深入查摆了本人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检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照六个方面找问题1.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有所放松。把理论学习当做硬任务,理论学习过程也比较粗糙,没有系统地去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对新理论、新知识仅仅停留在了解一些条例、规定的部分章节、条款上。没有较好地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和学习实际,进行认真思考,深入剖析,理解运用不够充分。导致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政治意识有所减弱,工作满足于现状,主动性不强,缺少应有的进取精神。二是政治敏感性还不强。对一些政治敏感性、坚定性很强的问题,特别是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看不到潜在的风险。比如在八小时以外,对一些损害党的形象的言论和行为,产生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特别是微信群里的负面东西,抵制不力,我自己做群主的微信群有好几个,同学群、职工群、家庭群等等,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行了,没有大胆地站出来批评和抨击,进行正确的引导。2.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遵守政治纪律态度不坚

  决,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意识有待加强,有时会不顾长远发展追求短期效果和成绩,有时仅仅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问题,导致在工作过程中前瞻性、预见性不够,在超前服务、主动服务上做得还不够好。二是遵守执行不成文的规矩有欠缺。对面上存在的不守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刚性问责不足,有的干部认为只要在大是大非上立场坚定就行了,一些细枝末节的小问题没必要深究。比如,对搞小圈子、选边站队问题,还是不能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

  3.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在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首先考虑怎样做到最好,导致工作中产生了一些急躁情绪,影响工作效果。二是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真正沉下心来到基层为群众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不多,发现问题不准,致使工作效果不够理想,对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了解面上情况多,因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现场解决问题较少。三是对机关作风反弹回潮等问题,批评不多,纠正不足。

  4.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责任担当不够。满足于常规性工作开展,习惯安于现状、按部就班,对工作困难和矛盾有畏难情绪,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存在慢落实、软落实现象,不敢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有时过于计较,工作职能有交叉就踢皮球,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生怕多做事、多吃亏。二是谋划工作缺乏科学性。总感觉时间都去哪了,每天看起来践行四个意识,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都很忙,但是忙的没章法,又没效果。三是工作标准不高,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时,有时会疲于

  应付,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降低了工作标准,满足于不出错、过得去。四是对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凡事等着上级出政策,领导出办法,部门出主意,有时把工作推进慢、任务不落实,归咎于外部因素,不能从自身找原因,指导工作时出现了本领恐慌。

  5.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没有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顾虑多、弹性多、刚性少,自我批评没面子,批评领导丢帽子,批评下级失票子,在工作中说多了、说重了影响班子关系,对自己的不足也没有主动请同志们正面指出。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集团公司纪委出台了监督责任清单,作为纪委书记对责任落实情况较少开展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检查缺少针对性和实效性,使责任清单成形了空中阁楼。二是执纪监督的力度不够。有时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影响干部积极性;有畏难思想,怕招怨气、怕捅娄子,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没有提醒,该批评的没有批评,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敢管敢严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执纪监督能力有待提高。履职能力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形势任务需要,与所应承担的监督任务差距大,知识面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新。

  二、对照存在问题找原因1.理论武装不到位,理想信念有所松懈。作为一名从事政工多年的干部,

  认为在理想信念方面是比较坚定的,加上有基层多个岗位工作的经历,对自己做好本职工作没有问题。平时花比较多的时间读自己感兴趣的知识,正是在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情况下,不自觉地放松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放松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

  2.宗旨意识不牢固,群众观念有所弱化。自己是从农村家庭出来的孩子,自认为对民心民情、民意民需是深刻理解的。但是随着工作职务的变化,减少了基层调研、疏远了基层群众、忽视了干群关系,对民生诉求体察不够,关注不够,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紧迫感不强,在自觉增强宗旨意识方面出了偏差。

  3.党性修养不过硬,责任意识有所淡化。自己在政工工作了20多年,觉得这工作是最讲政治和纪律的地方,也是最讲党性的部门,或多或少产生了自我满足的思想,自认为党性很强,修养很高,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经受住考验。由于自己思想上的松懈,忽略了自身对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责任担当意识淡化了,乘势而上的意识不强了,创新突破的锐气不足了,动真碰硬的干劲自然而然就松懈了。

  4.制度执行不严格,纪律观念有所弱化。没有严格按照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随着职务的提升,听到的表扬多了、批评意见少了,纪律意识也有所弱化。自认为入党多年,经历过基层和多个岗位的实践锻炼,能够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没问题,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完善,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强化忠诚意识,做到心中有党。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要把学习作为提升领导水平、提高党性修养、坚实理想信念的重要手段。每天挤出1个小时以上时间自学,重点学**_精神,深刻领会____***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加强对履职必备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修炼政德、职德和品德,多向基层和群众学习,注重以学促做、学做相长,努力成为业务行家里手。二是要加强政治修养。坚持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学习和运用马克思理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政治清醒,自觉按党性原则办事。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对党忠诚、为党工作、向党负责。

  2.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心中有民。一是要坚持调查研究积极俯下身、沉下去,主动沾土气、接地气,平均每天至少2次以上深入一线,进一步畅通职工互联互通渠道,搭好为民排忧解难平台。二是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超前预测,超前研究,超前行动,协助领导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三是要把握重点工作和工作重点,做到早介入、早思考、早研究,提前安排,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根据工作重点提前将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四是要对领导交办的事,说办就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决不能推诿扯皮,决不能消极怠工。

  3.强化担当意识,做到心中有责。一是增强履职意识,要正确理解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科学内涵,自觉调整思路,属于纪检监察系统牵头的工作,

  责无旁贷,坚持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代替;二是突出履职重点,监督和惩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要牢固树立有案必查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压案不查是渎职的理念,强化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完善了健全切合实际、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监督制度;三是强化履职保障,践行四个意识,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探索规范有序的工作模式,建立全过程协调机制,有效整合反不廉洁力量,积极落实反不廉洁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4.强化自律意识,做到心中有戒。一是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带头执行新修订的三条例、两准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二是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推动党内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落实,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净化政治生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三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上党课、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提高党内生活质量,贯彻民主集中制。四是从严从实严格要求自己。追求积极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纯洁朋友圈,带好队伍、管好家人。

  具体表现:个别党员存在着党员意识淡薄,组织观念不强,组织纪律松驰。

  整改措施:在支部的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将理论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通过学习来提高党员组织观念。

  ①完善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将支部理论学习制度相对固定下来。支部理论学习由支部书记李磊同志负责。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落实,做到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要求对每次学习做好学习纪录,注重学习效果的

  提高。②根据工区学习计划安排和工作实际做好职工的学习安排。③给党员职工同志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具体表现:个别党员存在着对工作不思

  进取、得过且过、精神状态不佳的现象,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整改措施:加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①健全规范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在支部内开展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意识、学习意识、表率意识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党员同志通过学习形成共识。

  ②支部委员在工作中多与党员同志交换思想,多听取党员同志的意见,给党员同志压担子,在工作中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③依托党员先锋岗和一名党员一面旗活动,增强党员的先锋意识、责任意识。

  3、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具体表现:个别党员是非观念不强的现象,有做老好人和怕得罪人的思想,工作中存在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与群众沟通和交流不充分。整改措施:加强与职工、党员同志的交流与沟通,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①支部每月(季)开展一次集体交心谈心活动,形成一个严肃认真对待自

  己,真心诚意帮助别人的团结活泼的氛围,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②通过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建立支部、行政与职工群众沟通长效机制。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当前柞水县直机

  关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着诸多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突出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和解决。

  一是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够。相当一部分机关党组织主要领导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对于单位党建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个别领导抓业务劲头十足,搞党的建设满不在乎,认为业务工作是硬头货,党务工作是软皮筋,总想在自己任期内多搞出点政绩,不想在党务工作上花费过多的精力。

  二是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力度不够。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等坚持得不够经常。有些基层党组织在落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有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没有认真执行,致使制度形同虚设。少数基层党组织从没开展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学习方式比较枯燥,一般只限于读读报纸,念念文件,照本宣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最后谁也没记清,致使一些党员对理论学习兴趣不浓厚,参与热情不高。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党组织管理党员的意识不强,致使少数党员放松了思想改造,党的理想信念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漠,整日沉浸在悠闲当中,不思进取,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三是基层党组织班子作用发挥不够。一方面县直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多由单位班子成员或股室领导兼任,平时业务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党建工作。

  有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不同程度的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的倾向,影响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分管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分工变动频繁。相当一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过去没做过党务工作,对党务工作不熟悉,工作一段时间后,刚刚熟悉党务工作,岗位又重新调整,影响了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导致许多工作不到位,某种程度也影响了党组织作用的正常发挥。

  四是党建工作制度执行意识不够。个别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即使是有制度,也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有的单位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全开成了评功摆好会。执行制度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有意回避,因人而异采用不同的制度标准。同时,在制度的宣传和监督上流于形式,导致一些干部对制度理解存在偏差。以致于制度执行力大打折扣,从而影响了本支部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通过学习教育,总的感到,我支部党员在思想道德上严格要求,在遵纪廉政上能够自律,在履行岗位职责上认真负责,但对照党章,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1、学习不够扎实。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十分强,多数同志忙于业务工作多,静下心来学习理论、思考问题少,学习也不够系统,对新理论新观点新问题的内涵知之不全,学得不深、悟得不透,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时结合不够紧密,韧性钻劲不足,有浅尝辄止和半途而废的现象。2、思想基础不够牢实。在实际工作中用理论指导实践有时感到办法不多,

  事后有所缺憾。虽然多数同志能从全局谋事,但有时想问题、提建议,办事情不实不细,对自己分内的工作想得更周全,办得更缜密,有的操作性还不太强。

  3、政治敏感性不强。好多同志总以为讲政治、守规矩是高层机关和领导的事情,自己作为普通党员只要把本职工作做好,政治纪律上不犯错误就行了,没有清醒认识从严治党的根本初衷,对党员在人民群众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号召

  作用、自身的使命感认识不够充分,自身贯彻落实党和上级的要求只是被动僵化执行,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和前瞻性。

  4、党员教育缺乏灵活性。对党员的教育仅仅停留在读报纸、学文件上,缺乏新鲜性和吸引力,党员教育管理主要集中于党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的传达学习等方面,忽视了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忽视了党性修养特别是党员干部成长进步多方面和多层次的需要。{两学一做党支部班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两学一做党支部班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二、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1、组织原则意识不强。支部班子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的不够坚决,班子成员事先酝酿、互相沟通、集体研究做的不够到位;部分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完成分配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不起先锋模范作用,有的甚至不愿提党员身份,不辨是非,不讲真话,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拖拉应付,消极被动,背后话多,会上不说,甚至游离于组织之外。

  2、组织工作机制单一。支部班子很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习惯于采取单纯行政管理的办法去做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

  作为软指标,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平时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关心不够,谈心交心比较少,党员思想状况了解的少,既是出现小错误也很少批评教育。

  三、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1、创新意识不足。在抓党建与业务工作时找不到有效的结合载体,党支部活动要么业务化、要么娱乐化,缺乏创新性。时常以行政例会代替党支部会议,时常以传达学习代替思想教育,对新形势下如何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思路不清,办法不多,缺少特色亮点。2、工作制度建设滞后。在制度建立上,缺乏量化、细化的指标要求,可操作性不强。在制度落实上自觉性不高,执行随意性较大。在考核奖惩上,没有把考评结果与党员干部任用、奖惩、评优选模等真正联系起来。还有的甚至漠视党的制度规定,制度如同一种形式,不尊崇党章,不敬畏制度。3、工作标准要求不高。运用新思想、新方法、新载体探讨开展支部党建活动的水平不高,对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热情不够,工作作风上有时有松懈现象,工作标准上有时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具体工作显得有些滞后。运筹谋划工作上,多数同志有时凭经验、凭情绪,研究落实推动工作的招法还不多,有些同志对热点、敏感问题、难点问题的处理存在有想法、缺办法的现象。多数同志着眼大局统筹工作还不够,站立点还不够高,还存在主次不明、轻重不清、缓急不当现象。

  4、工作效率不高。一方面支部班子虽职责分工明确,但未发挥好各自职责,个别党建工作滞后、懈怠;作为支部书记,因执法监察工作的繁忙和党建工作经验的不足,亲力亲为、带头示范做的很不到位,导致衔接不够全面、紧密和脱节问题。另一方面,客观上由于体制管理和人员紧缺原因,班子成员、一般干部分工不明确、分工不合理,主观上没有综合考虑,没有做到德才适用,造成人员安排不合适,岗位不尽责,忙闲不均衡,影响工作效率。

篇十九: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P>  【学习之窗】《监督执纪工作规则》100个正面清单和20个负面清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三次全会提出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施行,既确立了监督执纪的高标准,又划出了监督执纪的纪律底线。一、监督执纪工作的100个正面清单(一)总则环节的4个正面清单1、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2、应当坚持四个原则.3、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4、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二)领导体制环节的6个正面清单1、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4、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并报经审批。5、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6、派驻纪检组查出重要问题应当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三)线索处置环节的9个正面清单1、执纪监督等部门发现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相关问题线索,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等人员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

  上级纪检机关报告。3、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4、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5、纪检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6、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按照四类方式进行处置。7、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8、承办部门应当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9、各部门应当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四)谈话函询环节的8个正面清单1、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2、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3、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4、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5、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6、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7、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8、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五)初步核实环节的6个正面清单1、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

  履行审批程序.2、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3、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4、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5、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四种方式提出处置建议.6、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六)立案审查环节的28个正面清单1、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2、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的条件.3、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4、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审查方案,提出需要采取的审查措施.5、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6、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7、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8、审查组组长应当严格执行审查方案,9、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10、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11、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

  款物,应当以本机关人员为主。12、立案审查后,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与被审查人谈话。13、审查应当充分听取被审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14、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重要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15、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16、调查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17、已调取证据必须及时交审查组统一保管。18、暂扣、封存、冻结、移交涉案款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19、执行暂扣、封存措施,执纪人员应当会同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由在场人员签名.20、对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存保管.21、纪检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确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款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22、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23、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审查期间的录音录像、谈话笔录、涉案款物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24、查明违纪事实后,审查组应当撰写违纪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见面,听取意见。25、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26、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应当形成专题报告。27、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

  报告,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28、审查全过程形成的材料应当案结卷成、事毕归档。(七)审理环节的20个正面清单1、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2、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3、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4、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5、审理工作结束后形成审理报告,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6、对给予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纪律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同上级纪委沟通,形成处理意见。7、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8、审理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9、审理报告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办公厅(室)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10、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在30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11、被审查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执纪审查部门应当在通知司法机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工作。12、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执纪审查部门应当跟踪了解处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13、审理工作完成后,

  对涉及的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经批准应当及时移送有关纪检机关处置。14、对被审查人违纪所得款物,应当依规依纪予以没收、追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15、对涉嫌犯罪所得款物,应当随案移送司法机关。16、对经认定不属于违纪所得的,应当在案件审结后依纪依法予以返还,办理签收手续。17、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应当由批准处分的党委或者纪检机关受理;需要复议复查的,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受理.18、复议复查决定应当告知申诉人,抄送相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19、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20、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90日内办结。(八)监督管理环节的19个正面清单1、纪检机关应当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2、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3、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4、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5、审查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6、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7、发现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

  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8、审查审理人员是被审查人或者检举人近亲属、主要证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审理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9、选用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审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10、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11、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12、审查组成员工作期间,应当使用专用手机、电脑、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实行编号管理,审查工作结束后收回检查。13、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携带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14、纪检机关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15、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谈话对象检举揭发与本案不直接相关人员并属于按程序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应当由其本人书写,密封后交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径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16、审查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被审查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做好舆论引导.17、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18、对纪检干部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

  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以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款物,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违纪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19、开展“一案双查”,对审查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的,既追究直接责任,还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二、监督执纪工作的20个负面清单(一)线索处置环节1个负面清单1、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二)立案审查环节9个负面清单1、审查组组长不得擅自更改审查方案。2、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3、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4、外查工作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5、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擅自采取调查措施,不得从事与外查事项无关的活动。6、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7、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8、严禁私自占有、处置涉案款物及其孳息。9、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三)审理环节3个负面清单

  1、审查人员不得参与审理。2、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置工作。3、原案审查、审理人员不得参与复议复查.(四)监督管理环节7个负面清单1、审查审理人员是被审查人或者检举人近亲属、主要证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审理情形的,不得参与相关审查审理工作。2、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不得连续多次借调。3、借调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4、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5、纪检机关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后,不得泄露相关秘密。6、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3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7、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不得以问答、制作笔录方式记载谈话对象检举揭发与本案不直接相关人员并属于按程序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

篇二十:纪检组负面清单对照检查材料

P>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责任主体:区党委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传达贯彻、安排部署、督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执行以及不按要求执行。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责任分解、组织推动落实.

  1

  组织领导

  4。未督促班子成员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并逐一审定,未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情况开展日常督查和审议评价。

  5。未按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听取“两个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未及时研究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未按规定每年听取所属单位、下一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未进行指导并提出改进措施。

  7。未及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未及时

  进行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

  ‫ﻬ‬

  8。未按规定每年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

  组织领导

  9.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未按规定应用考评结果。

  10。未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案双查”,未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11。未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不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未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等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失察失误或者搞不正之风的情况。

  12.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13.未按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考试推荐、测评考察、民主票决等重要环节实施监

  2

  选人用人

  督,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有关廉政和作风方面的意见.

  14.讨论选用事宜时,不听取分管党委(党总支)成员对拟任对象的廉政情况介绍,将存在廉政问题的人选列入选

  用范围。

  15.未按规定查阅核实拟任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将不如实填报、隐瞒不报的拟任人选违规提拔任用或者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3‫ﻬ‬

  34

  5

  16.不认真贯彻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未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

  正风肃纪

  17。未严格执行“六项纪律”,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纪律执行情况疏于督促检查,抓早抓小抓苗头问题不到位,或者发现问题不及时提醒、制止,未严肃纠正查处违反纪律的各类行为。

  正风肃纪

  预防监管

  支持保障

  18。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查纠“四风”措施不得力,未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9.对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力,落实惠民政策和服务项目建设举措不到位,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党员干部形象的重大问题纠正不坚决、查处不及时。20。未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经常性内容,在各类培训中未按规定开设廉政教育课程,未能坚持常态化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风险防控和岗位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流于形式。21。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未深入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未健全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22.构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不到位,对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力,不注重对已有监督成果的分析应用,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薄弱环节。23.未按要求健全内控机制,未及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内控机制制度建设不力.24.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不主动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未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5.不认真落实“两为主”的要求,不主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不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等规定.

  26.不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和聚焦主业,不主动接受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监督。

  ‫ﻬ‬6

  27.对纪律审查工作领导不力,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干预、阻碍问题处置和责任追究.

  28。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对纪检监察机关提交的立案意见或处理、处分建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并作出决定。

  29。未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等工作规则,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分权制衡的原则,未严格遵守党委、管委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程。

  30.每年安排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少于5次,未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每年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或监督检查。

  管理示范

  31.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落实或者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者责任追究不力。

  32.未按规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甚至放任、包庇、纵容干部弄虚作假、违纪违法。

  33。未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

  34。未督促班子成员管好自已、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35.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导致职责范围内纪律松弛、组织涣散,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责任主体:区党委书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序号责任项目

  履责不力具体表现

  1.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传达贯彻、安排部署、督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办理以及不按要

  1

  贯彻

  求办理。

  落实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重视不够,不及时整改落实.

  研究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及时

  2

  部署

  安排部署。

  34‫ﻬ‬

  4

  督促检查

  选人用人

  4.未按规定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未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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