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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5篇

时间:2022-08-23 10:54:03 来源:网友投稿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5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六项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2020年修订)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5篇

篇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六项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2020 年修订)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局党组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五位一体”建设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和述职评议。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局党组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四、抓好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两次。

 五、局党组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到有预案、有部署。至少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六、积极同局属各单位、社会各界沟通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0 2020 年修订)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于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单位、各科室每半年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由政工法制科收集汇总,在每年 6 月 20 日前和 12 月 20 日前统一向局党组汇报。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单位、各科室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局党组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0 2020 年修订)

  一、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崇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

 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市委宣传部制定的体系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0 2020 年修订)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崇州市交通运输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 月中旬、6 月中旬、9 月中旬和 12 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

 四、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年在全局至少通报 1 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0 0 年修订)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一)局政工法制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局办公室配合。

 (二)局属各单位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三)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月中旬、6 月中旬、9 月中旬和 12 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政工法制科负责。

 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制度(0 2020 年修订)

  一、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包括网站、微博、微信的网络宣传舆论,进行登记备案,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统一管理调度。

 二、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遇到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

 三、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四、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研究本单位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情况,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大讲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事先必需经单位党组织批准,报市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加强对宗教、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七、加强新媒体管理。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认真做好市长信箱、网络理政平台办理工作。严禁在 QQ 群、微信群

 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篇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湖南省党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

 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党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

 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室、子公司、项目公司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八

 个纳入”:

 1. 纳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城市建设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绩效评估。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将年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

 3、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着力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接受监督和评议,像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样,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4、 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年初签订目标考核任务书时,把意识

 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5、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

 6、纳入干部任前考察。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7、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公司党委书记和其他党委成员每年至少 1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书记和其他党委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本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评议监督。

 8、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党建经费中一部分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 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 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一是着力推进理论学习再创新。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结合起来,坚持把学习宣传

 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一手抓城市建设工作,一手抓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城市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突出宣传引导,推进门户网站、公司微信的城市建设网阵运行。充分利用公司门户网站、公司内网、公司微信等网络媒介及时刊载******系列重要讲话和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公司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同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加强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是文化育人,涵养向上向善力量。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依托廉政教育、城投大讲堂、在职党员进社区、“红星云”等活动或平台,积极弘扬城投正能量,培养公司干部职工积极乐观、阳光向上的精神面貌,形成觉悟,以文化

 自信支撑政治定力。扎实开展廉洁主题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风气。

 (五)加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

 党委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宣传岗位人员,确保宣传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宣传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五、监督考核

 公司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部室、子公司、项目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进行督查。

 六、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上级党委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附件: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 责任 类别 责任 名称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党委(党组织)主要责任 (62 分)

 (一)

 加强组织 领导 (12 分)

 1 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全年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 2次,少 1 次扣 2 分。

 4

  2 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 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任务。

 4

  3 落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报告制度 领导班子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少 1 次扣 2 分。

 4

  (二)

 健全工作 4 完善分析研判机制 每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不少于 2 次,少 1 次扣 1.5 分。

 3

 机制 (12 分)

 5 建立责任传导机制 把意识形态责任纳入本单位责任状,明确责任,强化推进。

 3

 责任 类别 责任 名称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党委(党组织)主要责任 (62 分)

 (二)

 健全工作 机制 (12 分)

 6 建立检查考核机制 每年部署开展本单位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

 3

  7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三)

 加强教育 引导 (8 分)

 8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教育 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有关部署,组织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集体学习,少 1 项扣 1 分。

 2

  9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两个纳入”要求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少 1 项扣 1 分. 2

  10 积极做好知识分子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加强对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做好本单位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

 2

 11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关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等学习教育。

 2

 责任 类别 责任 名称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党委(党组织)主要责任 (62 分)

 (四)

 强化主流 意识形态 建设 (20 分)

 12 加强理论武装 规范理论学习,认真及时组织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会议精神,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

 4

  13 加强舆论引导 积极围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和省、市委重大会议精神策划开展主题宣传,做好相关热点问题和突出事件的舆论引导,健全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4

  14 加强网上宣传引导 落实网上正面宣传各项任务,有效应对网络舆情。

 4

  15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参与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4

 16 加强文化建设 把文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好正确导向,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和自觉。

 2

 责任 类别 责任 名称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党委(党组织)主要责任 (62 分)

 (四)

 强化主流 意识形态 建设 (20 分)

 17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选树宣传学习各类先进典型,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

 2

  (五)

 加强意识 形态领域 管理 (10 分)

 18 加强所属媒体阵地管理 严格落实上级及有关部门管理任务和要求,所属媒体阵地出现错误倾向的不得分。

 3

  19 加强所属社科理论阵地管理 落实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备案管理规定,未经局党委备案审批举办的,发现 1 例不得分。

 2

  20 加强所属文化阵地管理 严格按照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和制度加强对所属文化传播阵地管理,出现错误政治倾向的不得分。

 3

 21 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斗争 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非法有害出版物及非法宗教活动在各单位渗透,发现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2

 责任 类别 责任 名称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党委(党组织)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28 分)

 (一)

 党委(党组织)书记 第一责任 (14 分)

 22 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全年主持党委(党组织)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 次。

 4

  23 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报告制度 年底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报告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情况。

 4

  24 强化意识形态教育 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全年上意识形态党课不少于 1 次。

 4

  25 旗帜鲜明开展意识形态斗争 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及时批评纠正本单位发生的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和政治倾向。

 2

 (二)

 党委(党组织)分管领导直接责任 ...

篇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一)党委(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党委(党支部)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充满正能量的优秀作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

 4.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5.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及村考核体系,纳入党委督查范围,镇党委每年对全镇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

 7.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8.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9.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

 10.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

 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11.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

 12.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13.严格追责问责。镇党委(党支部)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1.党委(党支部)书记是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宣传委员(党支部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对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5.每年至少到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进行一次理论辅导。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6.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7.做好上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清单 下列部门除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体责任之外,还要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责任。

 1.监察室: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

 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纪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查内容,出现问题,督促整改。

 2.统战部门: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组织指导非公有制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宗教部门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引领,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3.政法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加大依法依规管网治网力度,切实维护地方政治安全。派出所要加强对重点人敏感人的稳控工作,对顽固坚持错误立场、屡教不改错误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5.XX 学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重点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各学校要加强课堂管理,坚决抵制各类错误言论。

 6.文化服务中心: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7.园区企业:做好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8.群团组织:工会组织要做好广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共青团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宣传部门责任清单

 镇党委宣传办公室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1.每年至少两次向镇党委班子会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精神,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

 3.配合镇党委督查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

 4.深入学习宣传宣讲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5.强化党管媒体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深化媒体融合发展,加强热点问题引导,打好舆论引导和舆论斗争主动仗。

 6.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管理和运用,建强网军队伍,深入开展网络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7.加强对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刊物、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展览会、节庆活动和新闻发布会等的统筹管理,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8.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培育践行,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9.推进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宣传文化工作队伍,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基础。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张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党支部)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联动协调。各级党委(党支部)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

 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和对重大网络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管辖范围内出现有一定规模非法宗教传播活动的; 11.组织、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12.管辖范围内有文艺作品、文化演艺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传播不良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3.管辖范围内黄赌毒盛行,社会风气不正的; 14.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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