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955范文网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权利与义务是什么?,菁华2篇(完整)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权利与义务是什么?,菁华2篇(完整)

时间:2023-01-29 12:06:01 来源:网友投稿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1这篇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由小编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1)保管人的权利  1)保管人对寄存人的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权利与义务是什么?,菁华2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权利与义务是什么?,菁华2篇(完整)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1

这篇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由小编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1)保管人的权利

  1)保管人对寄存人的保管物未告之瑕疵及需采取特殊保管措施致使保管物受损失,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保管人对寄存人的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寄存时未声明的,该物品损毁、灭失后,保管人可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3)保管人对寄存人不按约定支付保管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未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可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理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2)保管的人义务

  1)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不定期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3)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此规定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6)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7)保管物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保管人承担;

  8)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9)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是代替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2

什么称为消费保管合同

消费保管合同又称为不规则保管合同、可替代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种类物,双方约定保管人得取得保管物所有权,而仅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返还给寄存人的保管合同。

1、消费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必须为可替代物,即种类物。保管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移转保管人,因此从寄存人交付时起,保管人就享有该物的利益,并承担该物的风险。

2、保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的,保管人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合同标的物为有价证券等其他可替代物的,如果当事人对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有约定,保管人可以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没有这个约定,保管人还是应返还人寄存的原物。

3、消费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发生,即保管物的所有权移转于保管人。

《合同法》第378条规定: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可见,在消费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到期返还种类、品质、数量相同的保管物品。如果当事人约定有利息,保管人还应负支付利息的义务;寄存人的义务主要是就保管物的瑕疵负瑕疵责任。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