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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行业事,件点评:聚焦两会后,民航业减税降费进行时

时间:2022-07-14 09:24: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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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行业事,件点评:聚焦两会后,民航业减税降费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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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前航司缴纳民航发展基金规模和对航司影响 ................................................................................................ 4 二、民航发展基金历史: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到民航发展基金,从粗放到细化 ................................................ 7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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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表 1 航线分类(深蓝为东中部 16 省区市,其他为西部和东北 15 省区市)

 .............................. 5 图表 2 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元/公里)

 ................................................... 5 图表 3 窄体机与宽体机执飞一次缴纳的发展基金金额 .................................................. 5 图表 4 民航发展基金占利润总额比重 ................................................................ 6 图表 5 民航发展基金占利润总额比重 ................................................................ 6 图表 6 航线分类(深蓝为东中部 16 省区市,其他为西部和东北 15 省区市)

 .............................. 8 图表 7 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收标准 .............................................................. 8 图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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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局网站刊登报道《民航局迅速传达学习 2019 年两会精神》:近日民航局组织召开民航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其中提到:在减税降费方面,要加快协调推进降低航空公司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对涉及企业收费标准偏高的、不利于减负增效的,都要降下来,特别是在空管收费、通航收费、航油销售等领域要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

 我们认为民航系统推进为企业减税降费,实实在在减负正在进行时,也是积极响应国务院推动减税降费为企业减轻负担。

 而加快协调推进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也是我们此前报告中认为 2019 年民航业潜在利好之一(参见《底线思维看需求:或可类比 2012;驱动因素看股价:或可参考 2015——如何看待 2019 年航空业发展及航空股投资机会》),

 另一潜在利好我们认为是国内航线辅助收入或实现松绑。民航发展基金现行缴纳分为航空公司与旅客两部分:

 其中航空公司按照飞行航线分类、飞机最大起飞全重、飞行里程以及适用的征收标准缴纳民航发展基金;

 旅客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标准为: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 50 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 90 元 (含旅游发展基金 20 元)。

 本次民航局拟推动的部分为航空公司缴纳部分,因此一旦降低将直接降低公司成本,增厚利润。

  一、当前航司缴纳民航发展基金规模和对航司影响 1、收费标准:我们简化测算,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相当于行业 1.5-2.2%的收入比例 民航基金征收标准按照航线类别、飞机最大起飞全重分别确定。为鼓励和支持西部地区和支线航空运输发展,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将航线划分为三类。

  第一类航线:内地至港澳地区航线,东中部 16 个省、直辖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范围内的航线。

  第二类航线:东中部 16 个省、直辖市与西部和东北 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内蒙古、广西、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辽宁、吉林、黑龙江)之间的航线,国际航线国内段,以及内地两点间串飞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航班。

  第三类航线:西部和东北 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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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表 1 航线分类(深蓝为东中部 16 省区市,其他为西部和东北 15 省区市)

  资料来源:财政部、民航局、

 飞机最大起飞全重等级分类,以民航总局公布的各类机型等级为准,分为四个等级。即:小于或等于 50 吨(≤50 吨)、 51 吨~100 吨、101 吨~200 吨、大于 200 吨(>200 吨)。收费标准如下:

 图表 2 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元/公里)

  资料来源:财政部、民航局、

 因此,按照标准窄体机 A320/B737 重量 70 吨,国内平均航距 1400 公里计算,1-3 类航线飞行一次分别需缴纳 3220、2590 以及 2030 元,假设平均票价 1000 元,相当于 2-3 张机票收入,对于 165 座位窄体机而言,占比 1.2%-1.8%, 考虑 2018 年行业平均客座率 83%,可视为 1.5%-2.2%的收入用于缴纳了民航发展基金。

 对于宽体机 A330/B777,250 吨计重,按照 1400 公里测算,则飞行一次 1-3 类航线分别缴纳 6400、5110 及 4060 元。图表 3

 窄体机与宽体机执飞一次缴纳的发展基金金额

  资料来源:公司年报, 飞机最大起飞全重 第一类航线 第二类航线 第三类航线 ≤ 50 吨

 1.15 0.9 0.75 50-100 吨(含)

 2.3 1.85 1.45 100-200 吨(含)

 3.45 2.75 2.2 >200 吨 4.6 3.65 2.9

 机型 重量(吨)

 航距(公里)

 第一类航线 第二类航线 第三类航线

 窄体机 70 1400 3220 2590 2030 宽体机 250 1400 6440 5110 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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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市公司影响:近年来大航缴纳金额占利润总额的 30%左右,小航占比 15-20% 上市公司中,三大航中的南航、东航以及民营航空的春秋与吉祥披露缴纳发展基金情况 2017 年南航缴纳民航发展基金 27.2 亿元,东航缴纳 20.8 亿元,南航占 17 年利润总额的 30%,东航占比 24%(扣除转让东航物流一次性收益后,实际占比亦接近 30%),我们预计国航 17 年民航发展基金比东航高 5%左右(国内ASK 高 4.8%),则国航缴纳发展基金约为 21.8 亿,与利润总额比重为 19.0%。

 2015 年以来大航盈利相对稳定,占比维持在 30%左右,在历史上盈利相对弱的年份里,占比更是会达到 70%以上。若依据 2018 年国内ASK 增速测算东航、南航(8%、11%)推测当年缴纳民航发展基金,预计分别为 23 和 30 亿, 对于遭遇油汇双杀导致业绩下滑的东南航而言,占比将高达 80%和 100%。

 因此,假设发展基金费率降低 10%,三大航东航、南航、国航分别降低 2.3、3.0 和 2.2 亿,对应税后利润分别增厚 1.7、2.3 和 1.65 亿,占 18 年预测净利润 6%、7.5%和 2.5%。若降低 30%,则分别增厚利润 5.1、6.9 及 4.95 亿元。春秋与吉祥分别缴纳 3.15 及 2.92 亿元,春秋占比 18%、吉祥占比 17%。

 图表 4 民航发展基金占利润总额比重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资料来源:

 Wind ,

 图表 5 民航发展基金占利润总额比重 100 90

 31%

  35% 80 70 60 50 40 30

 21

 24%

 27

 17%

  18%

 25% 20% 15% 10% 20 10

  3.2

 2.9

 5% 东航 南航 吉祥 春秋

 资料来源:

 Wind ,

 民营航空与大航之间差距主要来自于更少的宽体机(收费标准高)和东部地区航线(相对优质)的占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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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航发展基金历史: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到民航发展基金,从粗放到细化  1993 年:《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当前收取的民航发展基金(为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和民航机场建设费于 2012 年合并而成)最早可追溯至 1992 年财政部(92)财工字第 565 号《关于颁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3 年初国家民航局依照《暂行办法》,颁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民航局发(1993)133 号),细则适用于国内所有从事航空运输的航空公司,包括民航局直属的航空公司和地方及部门所属的航空公司,以及即将成立的中国国际航空集团,中国东方航空集团,中国南方航空集团。

 民航建设基金是国家为尽快改变我国航空运输基金设施严重落后的状况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收取比例上,国家对各航空公司均按国内航线运输收入的 10%,国际及地区航线运输收入的 6%收取民航建设基金。对在国际航线上执行政治性航班和专包机任务的航空公司,民航局将视对其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给予适当减免,但减免后的上交比例,不得低于国际航线运输收入的 4%。

 细则自 199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 1994 年:修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994 年 9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4]财工字第 367 号),相比此前规定收取比例略有变化:国内航线按运输收入的 10%;国际航线按运输收入的 4—6%,各航空公司的具体比例由民航总局确定。

 通知自 199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92)财工字第 565 号文同时停止执行。

   1996 年:正式发布《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办法》 1996 年 12 月 17 日财政部发布《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办法》,其中收取标准上:国内航线按运输收入的 10%; 国际及地区航线按运输收入的 4-6%。具体比例由民航总局商财政部确定。

 办法自 199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94)财工字第 367 号文同时废止。

   1999 年:大幅降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收标准 1999 年 3 月 11 日年财政部、国家计委发布《关于降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字[1999]11 号),自 1998 年 1 月 1 日起,降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其中,国内航线由按运输收入的 10%征收, 降低为按 8%征收,国际及地区航线由按运输收入的 4%-6%征收,降低为按 2%征收;自 1999 年 1 月 1 日起,国内航线再由按运输收入的 8%征收,降低为按 5%征收,国际及地区航线仍按运输收入 2%征收。

   2004 年:收取标准进一步降低和细化 2004 年 5 月 31 日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民航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6 号)的有关规定,发布《关 于印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38 号),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规定:国家对航线(包括国内航线、国际航线国内段)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以航线资源有偿使用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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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民航基金。民航基金征收标准按照航线类别、飞机最大起飞全重分别确定。为鼓励和支持西部地区和支线航空运输发展,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将航线划分为三类。

  第一类航线:内地至港澳地区航线,东中部 16 个省、直辖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范围内的航线。

  第二类航线:东中部 16 个省、直辖市与西部和东北 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内蒙古、广西、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辽宁、吉林、黑龙江)之间的航线,国际航线国内段,以及内地两点间串飞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航班。

  第三类航线:西部和东北 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航线。

 图表 6 航线分类(深蓝为东中部 16 省区市,其他为西部和东北 15 省区市)

  资料来源:财政部、民航局、

 飞机最大起飞全重等级分类,以民航总局公布的各类机型等级为准,分为四个等级。即:小于或等于 50 吨(≤50 吨)、 51 吨~100 吨、101 吨~200 吨、大于 200 吨(>200 吨)。收费标准如下:

 图表 7 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收标准

  资料来源:财政部、民航局、

 相比此前按照航空运输收入的百分比征收,新办法征收标准更加细化,1)国际航线免于征收;2)考虑各地航空发展不平衡,中东部较为发达而西部欠缺,征收标准按照区域航线分类,东部地区承担更多;3)标准再次降低,此前国内航线为 5%收取,而此次标准更加细化并整体减少收费,以东航为例,2006 年国内客运收入约为 180 亿,民航发展基金 6.96 亿,占比 3.9%。

 飞机最大起飞全重 第一类航线 第二类航线 第三类航线 ≤ 50 吨

 1.15 0.9 0.75 50-100 吨(含)

 2.3 1.85 1.45 100-200 吨(含)

 3.45 2.75 2.2 >200 吨 4.6 3.65 2.9

 :证监许可(20

  2012 年:与机场建设费合并为民航发展基金 2012 年 3 月 17 日财政部发文《关于印发<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7 号),民航发展基金由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原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国内、国际和地区航班的旅客,以及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使用中国航线资源从事客货运输业务的航空运输企业和从事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民航发展基金。

 其中航空公司按照飞行航线分类、飞机最大起飞全重、飞行里程以及适用的征收标准缴纳民航发展基金。具体征收标准与 04 年完全一致。

 此外旅客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标准为:

 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 50 元;  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 90 元(含旅游发展基金 20 元)。

 持外交护照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年龄在 12 周岁以下(含 12 周岁)的乘机儿童、乘坐国内支线航班的旅客免征民航发展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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