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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火灾处置应急预案6篇

时间:2023-08-08 17:27:01 来源:网友投稿

火灾处置应急预案6篇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基础,大家知道怎样拟订一份成功的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火灾处置应急预案6篇,感谢您的参阅。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篇1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火灾处置应急预案6篇,供大家参考。

火灾处置应急预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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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篇1

1、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全体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工作和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2、组织机构

为确保公司灭火预案能够顺利、有序、安全的实施,特设立消防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确保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安全疏散组、防护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序地开展工作。

2.1总指挥: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副经理担任,负责领导指挥灭火、疏散预案的实施。

2.2现场指挥:由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灭火、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灭火、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2.3灭火行动组:

组长:保卫部主任

副组长:机关各部室主任。

成员:机关全体职工组成。

职责: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战斗。保卫人员负责为专业消防队提供室内外消防栓的准确位置。

2.4通讯联络组:

组长:政治工作部主任。

副组长:保卫科主任。

成员:由义务消防员和机关全体职工组成。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

2.5安全疏散组:

组长:工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工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火灾发生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安全保卫值班人员和公司义务消防员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疏散着火现场人员、物资,并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

2.6防护救护组:

组长:行政工作部、政治工作部主任。

副组长:两办副主任、物流分中心主任。

成员:保卫人员,火灾发生部门工作人员及义务消防员、汽车班人员联合组成。

职责:负责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转移火场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以保证灭火战斗顺利进行。

2.7后勤保障组:

组长:物流分中心主任。

副组长:生活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物流分中心、行政工作部、安装公司抢修人员和发生火灾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保障灭火用水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以及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3、预防措施

3.1公司消防责任人及主抓消防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对本部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要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消防保卫干事每年应组织一次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灭火演练。

3.2机关各单位的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空调、微机等用电设施。对本部门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4、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当值班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报警,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保卫人员、灭火预案专业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赶到),组织灭火扑救和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工作等。

5、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油漆、衣物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电器起火应用1211气体类灭火器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车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6、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安全疏散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被困人员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

7、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及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组接到报警后,除留有足够的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防护组、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行进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120”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8、现场保护

灭火战斗结束后,防护救护组要派专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篇2

幼儿园的防火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健全与完善学校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加强管理,配备好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幼儿园消防工作的根本。为了提升幼儿园的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镇江市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幼儿园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接临时线,液化煤气操作不当、食堂油锅过热、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诱发原因。

二、预防措施

1、园长是幼儿园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电话”电话报警,同时上报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人们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消防责任人和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幼儿疏散转移。

a.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们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们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困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楼梯安全撤出,切忌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们到来。

d.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a.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阴的物资。

b.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历料、高级仪器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幼儿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们要在第一时间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员彻底扑灭火焰。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夫关人们进入着火现场,以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们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们的护理工作,幼儿园保健室应备好止血药、硼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们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们的抢救。

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编制依据: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综合楼、生活区以及宾馆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二、应急救援组织

  1、应急救援的组成:

  指挥:**x、宾馆经理

  成员:**、**x、**x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组织体系:

  宾馆火灾应急救援组织由宾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综合协调指挥成员共同组成。

  2、指挥职部责:

  提出修宾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召开例会、组织指挥演练,对发生火灾事故时,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联系援助力量。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及相关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同时按各职责分工作出迅速反应。

  3、指挥成员职责:

  (1)**x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抢救的联络、协调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修订和更新预案;对预案进行备案;组织事故的调查工作。

  (2)**负责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监控有关责任人,保障救援时交通畅通、人员疏散,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的治安秩序。

  (3)**x负责医疗救护,组织救援物资、通迅联络、环境保护及善后工作。

  (4)**x负责救援物资及救援人员的运输保障。

  (5)其他成员及各自职责履行责任。

  四、救援组织及其主要职责

  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救援人员分救援排险,现场警戒、医疗抢救、综合协调。其职责如下:

  1、救援排险:

  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特征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发现者应迅速向保卫值班人员或相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说明火情和燃烧物及准确地点,并等候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到火灾现场。

  (1)当发生电器火灾时,配电室值班人员应立即截断电源,义消队员根据燃烧物的特性,分别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当火势较大时,迅速调集其它部位大型手推式灭火器,从不同角度对着火点,夹击,将火灾扑灭。

  (2)发生火灾时,配电室值班人员迅速截断电源,由**负责,**协助,组织义消防队员和人员进行扑救,使用干粉灭火器或高压水枪射击,高压水枪可同时使用室内消防栓和室外消防桩内外夹击,使用室外高压水枪射击前应先将窗户玻璃击碎,从窗户将水射入,对准着火点射击。未着火的办公室切忌开启窗户和门避免火源窜致其它办公室,水枪在射击着火点时同时对着火点的上下楼层及左右实施降温,降低燃点避免火势蔓延,直到扑灭火源。

  (3)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程序及时启动消防应急系统,由**负责,及各车间负责人配合组织义消队和内保分队实施灭火,根据燃烧物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灭火措施。采用阻隔、移位法,明火则采用消防的枪喷射,燃烧局部用灭火器,大面积则采用消防水枪喷射。在能够控制的情况下采用灭火器,在灭火器不能控制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自动化程度高的消防系统科学有效地灭火。

  2、现场警戒:

  (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由内保分队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3)营救火灾被困人员。

  (4)负责救援车辆的畅通。

  3、医疗救护组

  4、综合协调:

  (1)负责向各个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2)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

  (3)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请救援助。

  五、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各人员应当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信息应及时向救援组织报告。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宾馆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六、应急响应

  发出启动预案指令后,各人员应迅速投入应急救援工作,并履行其相应职责。

  七、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现场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八、保险

  应急救援结束后,财务部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以及财产损失的保险理赔工作。

  九、演习

  宾馆根据预案的编制每年一次定期组织演习。演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存在问题,及时修订预案。

  十、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相关部门及人员通迅录

  (1)市政府值班室电话:

  (2)市安办电话(兼传真):

  (3)火警电话:119

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篇4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特制定本预案。

1、公司消防设施步署情况及消防安全机构的状况

我公司消防水源有6处,分别位于公司五个选矿车间和公司办公楼,同时公司配备的消防器材有:灭火器具、消防水带500米,直流水枪6支、消防梯2架以及其它消防安全设施用具,灭火器配备于公司各防火部位,并定期检查。

公司成立了以领导班子为核心的消防安全机构组织,其下设委员分别为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并且成立了以保卫科为中心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其部长为专职消防队负责人,负责爆炸及火灾事故的现场总指挥,其下设消防队员有人,且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另公司各车间、合作坑口(选厂)、部室设义务消防组织及防火员,由保卫科统一领导指挥。

2、爆炸、火灾发生应急措施

(1)发现爆炸、火灾应立即报警

我公司在消防安全宣传上曾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公司发生爆炸及火警的时候,都应迅速报警到公司保卫科,由保卫科负责人统一指挥,负责出动、组织力量奔赴事故现场,同时负责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办公室,如火情严重,在请示公司领导后,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便调集足够力量,尽量地控制和扑灭火灾。

(2)爆炸及火灾战斗的展开工作

接到爆炸、火灾报警后,保卫科应立即进行组织并及时赶赴现场,首先对现场情况进行观察,如发生爆炸后,应立即控制现场,抢救人员及重要物资,视现场情况做出相应措施;如发生火灾,指挥员下达灭火的命令,各专职消防员按自己的分工,分别完成在接地下消防栓、铺设水带,选择水带线路,水枪手进入阵地,视情况需要搬设消防梯及其它必用消防器材,全部力量投入战斗,并保持现场通信联络,上报情况,调集人员,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数量、火势蔓延方向、燃烧速度、可能燃烧的范围做出正确估计,布置合理的灭火方案。

(3)灭火战斗的扑救

在扑救中,灭火人员应保持冷静、有序进行,服从指挥,避免发生混乱,并且积极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在物资疏散中,不得堵塞通道,影响灭火行动,在扑救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①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救人重于救火,在发生爆炸或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威胁,灭火消防员首要任务就是把人抢救出来,脱离危险区,运用此原则应根据火势情况和人员受火势威胁程度而定,灭火力量强时,可同时进行,为扑灭创造条件。

②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在扑救火灾中,应根据火场情况进行,如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应保护和抢救贵重的,火势蔓延猛烈的是控制的重点;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是重点;火场上下风向与上风向,下风向是重点;易燃、可燃物资集中区是保护重点;要害部位和其它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重点。

③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这个原则只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首先要控制火势的蔓延,在具备扑灭的条件时,全面进攻,迅速消灭火灾,如不能消灭火灾,应控制火势发展,防止爆炸、泄露危险情况的发生,并立即上报情况,组织群众,协同作战,完成灭火任务。

3、公司爆炸、火灾的处理

公司建筑物主要包括公司办公楼、选冶车间、合作坑口(选厂)及其它一些平房建筑,当接到此报警后,保卫科消防员应立即组织,搬运消防设施赶赴现场,指挥员根据火情制定方案,当建筑物一端起火时,应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建筑物中间着火时,应从两侧控制,以下风向为主,发生楼层火灾时,应从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在扑灭过程中,保卫科专职消防员应和事发部位人员协同作战,尽快扑灭火灾;在救火中,留意风向及控制飞火,防止引起的新的火源。

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篇5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篇6

一、 指导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系达依乡中心小学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及《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 组织领导

1、达依乡中心小学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韩仕尧

副组长:徐松

成 员:燕绍松 李本春 姚杰 文墨

2、学校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必须由学校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指挥,包括: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人员救护组、物品管理组、后勤保障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3、灭火行动组负责发生火灾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救火,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现场;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镇级以上医院;物品管理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三、预警预防

1、分析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 电线电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相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制定并完善学校火灾事故处置预案,制定防火计划,绘制逃生指示图,确保师生知晓率为100%。

(3)经常性对地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的自觉性。

(4)按照《贵州省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配置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坚持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四、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由学校行牵头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应急分队、教导处、班主任等参与的现场指挥部,指导和帮助学校共同处理。

2、启动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以“保护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迅速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并将师生安置到安全场所。

3、如有伤者要及时就近送往乡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急救车到来期间,由学校灭火行动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五、善后处理

1、解除应急状态。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现场危险状态消除和得到控制后,学校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开展善后工作。

2、实施救济救助。调查统计突发事故影响和损失程度,做好安抚工作,清理现场。

3、调查总结。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分析原因,责任单位写出应急处置

综合情况书面材料,向教管中心和派出所汇报,并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举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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