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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篇) (2023年)救助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8 12:24:02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篇)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篇) ,供大家参考。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篇)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____年____月底在全镇开展一次“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并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我镇社会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二、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

  三、具体内容

  (一)集中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根据《____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____》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对本镇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对现有低保对象全面核查收入和财产状况,重新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填写《县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情况登记表》。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要进行重点核查。在开展低保对象复核的工作中,要一并对镇困难群众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防止“漏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镇民政所受理;在审核环节,镇村两级必须____%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在审批环节,县民政局按照不低于____%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县民政局将全部入户调查。

  3.全面实行阳光公示。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加长期公示”的规定,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或把“人情保、关系保”对象隐瞒不予公示的行为。县民政局会加强对“公示栏”的检查核对,看是否与发放台账一致,如发现公示弄虚作假的,要坚决查

  处,追究责任。同时也应该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公示内容不宜超出保障对象、保障资金两项内容。

  4.严肃查处“人情保”。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要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有效遏制“错保”。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已从大中专院校毕业一年以上或毕业后已就业人员、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人员收入和财产状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本镇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窗口标识将由民政部统一发布),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2.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统筹各类资源,拓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在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等方面的服

  务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联络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及时掌握各村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我镇社会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二、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

  三、具体内容

  (一)集中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根据《____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____》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对本镇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对现有低保对象全面核查收入和财产状况,重新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填写《县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情况登记表》。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要进行重点核查。在开展低保对象复核的工作中,要一并对镇困难群众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防止“漏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镇民政所受理;在审核环节,镇村两级必须____%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在审批环节,县民政局按照不低于____%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县民政局将全部入户调查。

  3.全面实行阳光公示。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加长期公示”的规定,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或把“人情保、关系保”对象隐瞒不予公示的行为。县民政局会加强对“公示栏”的检查核对,看是否与发放台账一致,如发现公示弄虚作假的,要坚决查处,追究责任。同时也应该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公示内容不宜超出保障对象、保障资金两项内容。

  4.严肃查处“人情保”。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要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有效遏制“错保”。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已从大中专院校毕业一年以上或毕业后已就业人员、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人员收入和财产状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本镇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窗口标识将由民政部统一发布),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2.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统筹各类资源,拓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在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联络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针对我镇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采取镇驻村领导包村、驻村干部、村干部包户的原则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村(居)民委员会,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本镇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紧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三)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要及时调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基层服务窗口普遍达标,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享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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